**县老** **** 地块占地面积 1810 平方米,位于**市**县迎宾 中路与官山巷交叉口,****中心经纬度坐标为东经 108.109426°,北纬 28.253187°。调查地块历史上曾作为居住用地及林地,根据《国土空间调查、 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 号)可知:调查地 块属于 03 林地-0303 灌木林地、07 居住用地-0701 城镇住宅用地(070102 二类 城镇住宅用地)。 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属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 50137-2011)规定的二类居住用地(R2),调查地块暂未开工,同时调查 地块规划用地类型为《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 然资发〔2023〕234 号)中的 07 居住用地-0701 城镇住宅用地(070102 二类城镇 住宅用地)及《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中的 07 住宅用地-0701 城镇住宅用地,地块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 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开展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受 ****委托,****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及管理文 件要求,开展**县老** **** 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结合资料收集整理分析、人员访谈及地块历史影像,再通过调查地块及勘界 红线外约 1km 范围内现场踏勘,最终得出调查地块使用历史为居住用地及林地; 相邻地块主要为住宅用地、教育用地、耕地、行政办公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商 业用地、交通设施用地、林地。调查地块内部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 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可 能影响土壤和地下水的人为活动发生。现场踏勘过程未发现调查地块内部及相邻 地块有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油品的贮存或地下输送管道、危险废物堆放、 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也未发现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土壤存在被污 染的迹象或痕迹;调查地块及周边相邻地块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当地生态环 境部门无相应的环境污染事故查处记录;调查地块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 查后,本次调查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 二阶段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可以按照二类居住用地(R2)进行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