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J〔2025〕60号
****政府关于**县2025年度第4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由****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县呈报的(响)地呈字[2025]第4号农用地转用方案申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江****公司灌东盐场和**三圩盐场的2.6963公顷(不涉及耕地)国有农用地和3.3275公顷国有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纳入国土空间“一张图”实施监管。 二、你县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2025年9月15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规划局 ****办公室印发 2025年9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