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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新能源充电(站)桩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停车场新能源充电(站)桩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本工程建设地点为**县**38个点快速充电桩,275个充电桩,总功率33120KW。拟共建设550个充电停车位 |
| 公共**交易行业分类: |
电力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9-18 09: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能源局;0874-3 198000 |
| 评审办法: |
有限数量制 |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 |
经办人: |
李工 |
| 办公电话: |
132****6999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经办人: |
刘越 |
| 办公电话: |
156****0016 |
移动电话: |
156****0016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停车场新能源充电(站)桩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9-24 17:00 |
|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9-30 09:00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县1号开标厅标书代写 |
| 开标方式:标书代写 |
网上智能开标标书代写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8048.4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相关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1)设计: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全部工程及配套设施等的施工图设计,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公司完成施工图审查;配合甲方完成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专家咨询、组织专家论证会、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设计后期的跟踪服务等,工作范围以设计任务书及合同签订为准。 (2)施工:完成本项目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等相关工作,组织验收;完成竣工图的编制、资料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3)招标准备期间发出的修改通知书和招标答疑。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均为无效投标。 (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 资质要求: |
1申请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2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或由设计、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1)设计部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2)施工部分: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能源局(或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和承试类四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注册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项目经理必须长驻现场,目前无任何在建或者待建工程,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并附有相应承诺。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无 |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