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关于2025年9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宁夏-吴忠-青铜峡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8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 引 号 **** 发文时间 2025-09-18
发布机构 ****环境局****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5年9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5年9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9月16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6日-2025年9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3-****940

传 真:0953-****940

通讯地址:**市银河街73****环境局****分局)

邮 编:7516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回转窑废渣再利用升级改造项目

位于****回转窑废渣再利用升级改造项目

****

**天兴****公司

该项****工业园区区块一,****厂区内,主要对2#氧化锌生产线原料库南侧生产车间进行改建,布置选铁生产线1条,项目建成后,年处理回转窑废渣3.5万t、年产铁粉1.2万t。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3.6万元,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治理等。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二)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噪声、固体废物污染。

(三)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原料暂存、转运、球磨、磁选、风选、除锈、筛分和包装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项目原料堆存于封闭原料库内,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降低原料堆存及转运过程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生产设备均布设于封闭车间内,项目球磨机及磁选机均为全封闭设备,球磨、磁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由管道送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风选机、除锈机及振动筛均为全封闭设备,包装工序在筛分机出口设置1台集气罩,风选、除锈、筛分、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由管道送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四)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水污染物排放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五)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六)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除尘器更换废布袋由厂家更换回收,厂区不储存;收尘灰和筛分废渣外售**市****公司处置;废包装袋集****回收站;机修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其包装桶属危险废物,集中分类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七)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2

宁****公司老旧农机回收再制造项目

****工业园区区块三,通过购置**博金特****公司空置厂房建设

宁****公司

******公司

该项****工业园区区块三,通过购置**博金特****公司空置厂房建设,主要建设老旧农机回收再制造生产线,年回收再制造新型农机500套。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2万元,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治理等。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二)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噪声、固体废物污染。

(三)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拆解工序、机加工工序和表面处理工序产生的废水,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

项目生产工序均设置于封闭厂房内,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降低拆解工序切割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拆解工序抽取废油液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抛丸机为密闭设备,机加工切割工序、打磨工序和焊接工序上方均设有集气罩,车间设有中央集尘系统,机加工工序产生的粉尘集中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表面处理打磨和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集中收集后,经1套滤芯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固化工序热源燃料为天然气,并设有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和固化废气经1套“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重点区域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四)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处理厂处理,水污染物排放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五)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六)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拆解工序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再次利用的全部回收用于农机再制造,不能再次利用的废铅酸蓄电池、废机油滤清器、废电路板机电子元件、废矿物油及其沾染物、废切削液和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均属于危险废物,集中分类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总成、废元件、废轮胎、废塑料、废玻璃、废边角料、废金属屑、废旧砂轮和砂纸、废焊丝、废钢丸和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具有回收再利用价值,外售**回收企业再利用;废塑粉集中收集后回用;废布袋、废滤芯由厂家更换、回收;收尘灰拉运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处置;职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七)项目运营期新增排污权指标二氧化硫0.004t/a、氮氧化物0.13t/a、挥发性有机物0.01t/a。建设单位需在项目建设期按照相关要求取得新增排污权指标,建设期内未完成的将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