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家电检测中心实验室项目

审批
北京-北京-大兴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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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项目
建设地点:****开发区**八路3号2幢实验室1、实验室2及实验室3
公示时间:2025-09-18至2025-09-24
受理时间:2025-09-11
项目概况:为进一步适应市场需求,公司拟投资800万元,****研究院****开发区**八路3号2****实验室1、三层实验室2及实验室3建设****实验室项目,本项目建成后主要进行家电健康性能、使用性能、电器安全、空气净化性能、温湿度、臭氧检测,年检测各类指标1700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大气污染物防治:实验室2产生的废气通过活性炭+SDG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经过**的15m排气筒DA003排放;实验室3产生的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处理后,经过**的15m排气筒DA004排放。生物性废气(含病原微生物气溶胶)经生物安全柜自带的高效过滤器过滤后无组织排放。水污染物防治:项目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集团****处理厂。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墙体隔声。固体废物防治:项目产生的一****物资部门回收再利用;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生****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2025-09-11至2025-09-17****政府网站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梁志勇
联系电话:134****0276
环评单位名称:**环晨博朗****公司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邮政编码:100176
邮寄地址:荣华中路15号5层
传真电话:****9723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中家院(北****公司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690276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