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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施工单位****施工承建的位于**县的**县丹山碧水和美乡村示范片(花林寺镇片区)建设项目(一标段),工程于2024年10月22日完工验收,****证明工资已按时足额支付,并承诺负责此项目的任何工资纠纷。现对其进行公示,如有在上述项目部中工资未结清的班组及个人,请在30天(2025年10月16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社会保障局反映,逾期没有投诉,将视为无异议,县人社局将出示******县丹山碧水和美乡村示范片(花林寺镇片区)建设项目(一标段)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销户证明,****银行解除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监管(422********100001429)。
****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股:电话0717-****917;****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