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6日,我局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撤销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建设项目环评登记表备案依法予以撤销,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22日,原备案无效。
特此公示。
****环境局**分局
2025年9月16日
序号
备案号
备案日期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撤销备案原因
1
202********0000120
2025年9月15日
标准化良猪生态育肥养殖项目
**省**市**县天明镇堰塘村一组小沟
****
建设单位填写错误申请撤销,进行重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