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金鹅街道中心学校隆昌市光丰小学智慧校园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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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小学智慧校园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9-22 10:00:00,更正为:2025-10-09 10:0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9-22 10:00:00,更正为:2025-10-09 10:00:00。标书代写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3.1.服务内容要求中“5、除2套AI微活动区(户外版)和50米/50米*8折返跑/100米AI测试仪的安装时间听候通知外,其余产品均在2025年9月1日前完**装调试。”更正为“5、除2套AI微活动区(户外版)和50米/50米*8折返跑/100米AI测试仪的安装时间听候通知外,其余产品均在2025年11月20日前完**装调试”。

二、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 5.4.2.评标细则及标准 技术要求中“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非实质性“技术要求”条款的得45分”更正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非实质性“技术要求”条款的得29分”。

三、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 5.4.2.评标细则及标准 演示功能中“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3.2技术要求“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带“●”参数(共26项)进行现场演示,演示内容全部符合参数要求得15分”更正为“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3.2技术要求“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带“●”参数(共26项)进行现场演示,演示内容全部符合参数要求得16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628。

****财政局地址:**市**路3段64号。

****财政局邮编:642150。

****财政局联系人:吴老师。(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财政局。)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顺河街130号

联系方式:177****83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路2号7栋附203号

联系方式:0832-****5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832-****565

****

2025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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