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安县益民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项目

审批
河北-张家口-怀安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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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11********921432K杨庆伟
马祥生**省**市**县
原司令部院内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怀****填埋场封场工程项目****
2021版本:106-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生活垃圾发电除外)N7820-N7820-环境卫生管理
******县 ******县
经度:114.459167 纬度: 40.606111****审批局
2024-05-16
张数政字〔2024〕29号911********596772A001R
2025-02-051775.95
152****
111********921432K******公司
****1382MA0U337P8P******公司,**市****公司
****1382MA0U337P8P,911********429312L2023-10-01
2025-08-132025-09-12
https://www.ep-home.cn/thread-27353-1-1.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总投资1775.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2万元,占总投资的8.5%。本工程建设生态封场面积4.3万平方米。封场作业后,****填埋场划分为生活垃圾填埋封场区、****处理站及生产管理区,****办公室作定期巡查和维护工程,劳动定 员10人,年工作365天,实行一班8小时工作制。项目总投资1775.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2万元,占总投资的8.5%。本工程建设生态封场面积4.3万平方米。封场作业后,****填埋场划分为生活垃圾填埋封场区、****处理站及生产管理区,****办公室作定期巡查和维护工程,劳动定 员10人,年工作365天,实行一班8小时工作制。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垃圾堆体整形:将垃圾堆体边坡修正为不大于1:3坡度,边坡台阶两台阶之间的高度差为5米至10米,凭条宽度不小于3米。垃圾堆体顶部坡度为5%至10%,防止因沉降而造成倒坡堆体整形31485立方米,锚固沟长度为1233米。 封场防渗工程:修建6毫米厚土工复合排水网的排气层、600克/平方米土工布的膜下保护层、1.5毫米厚双糙面HDPE膜防渗层、6毫米厚土工复合排水网的排水层、铺设50厘米表土层作为植被层。 地表水导排:对设计范围内一级锚固平台和填埋堆体中间平台设置排水沟。排水沟为砖砌排水沟,宽1米、高0.5米,长度共计1233米。坡顶排水沟排入环库排水沟,最终排入两侧现状截洪沟。 填埋气体导排系统:**直径0.8米导气石笼,按相互距离50米左右呈等边三角形布置。导气石笼井结构由内向外依次:中心HDPE花管、25至40毫米洁净砾石的石笼透气层。修建填埋气体收集系统,各石笼导气井分别连接到相应汇集支管上,支管直接与石笼导气管连接,主管连接库区内各条支管,管线末端接至填埋气火炬焚烧系统处的收集总管。 绿化及水土保持工程:通过在堆体表面种植植被,实现堆体覆绿及水土保持。在可绿化的地段内全部种植与当地生态环境相宜的植物。垃圾堆体整形:将垃圾堆体边坡修正为不大于1:3坡度,边坡台阶两台阶之间的高度差为5米至10米,凭条宽度不小于3米。垃圾堆体顶部坡度为5%至10%,防止因沉降而造成倒坡堆体整形31485立方米,锚固沟长度为1233米。 封场防渗工程:修建6毫米厚土工复合排水网的排气层、600克/平方米土工布的膜下保护层、1.5毫米厚双糙面HDPE膜防渗层、6毫米厚土工复合排水网的排水层、铺设50厘米表土层作为植被层。 地表水导排:对设计范围内一级锚固平台和填埋堆体中间平台设置排水沟。排水沟为砖砌排水沟,宽1米、高0.5米,长度共计1233米。坡顶排水沟排入环库排水沟,最终排入两侧现状截洪沟。 填埋气体导排系统:**直径0.8米导气石笼,按相互距离50米左右呈等边三角形布置。导气石笼井结构由内向外依次:中心HDPE花管、25至40毫米洁净砾石的石笼透气层。修建填埋气体收集系统,各石笼导气井分别连接到相应汇集支管上,支管直接与石笼导气管连接,主管连接库区内各条支管,管线末端接至填埋气火炬焚烧系统处的收集总管。 绿化及水土保持工程:通过在堆体表面种植植被,实现堆体覆绿及水土保持。在可绿化的地段内全部种植与当地生态环境相宜的植物。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为施工作业和运输扬尘、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施工臭气等。施工作业单位须制定扬尘治理专项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扬尘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场地扬尘防治措施。做好施工场地内部及周边相关道路的硬化和抑尘工作,物料运输车辆和物料堆放场所须按要求加装抑尘设施,运输道路及施工现场定时洒水,在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使用合格的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堆体整形过程中尽量减小作业面面积。在开挖作业面和卸料处喷洒生物除臭剂并及时进行堆体表层覆盖和绿化工作,对垃圾堆体整形以及填埋气导排井的建设应合理规划、分区域逐步进行,避免大量垃圾同时裸露,并及进行封场覆盖系统的建设,若无法及时完善封场覆盖系统应采取临时覆土或覆盖防渗膜等措施。施工场地扬尘排放须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中表1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确保施工期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运营期:填埋气被主动导气石笼井排出后,经支管和主管收集导排至火炬燃烧系统燃烧后排放,排放口高度不得低于15米高,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填埋场恶臭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697-2018)表1中臭气浓度排放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渗滤液调节池须采用“柔性浮盖膜”封闭,产生的臭气与渗滤液处理设施产生恶臭气体一并经“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填埋区须采取覆土绿化、设置绿化带等措施,确保厂界废气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填埋场恶臭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697-2018)表2周界监控点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及《****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排放控制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以及填埋库区产生的渗滤液。施工期各类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冲洗废水须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内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排入厂区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封场施工期间填埋库区导排渗滤液须收集进入原有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运营期:项目废水主要为渗滤液和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原有化粪池,有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渗滤液依托原有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采取限速、禁鸣等措施,同时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各项噪声振动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应标准要求。 运营期:项目噪声主要为风机、潜污泵和渗滤液处理设备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基础加装减振器;连接处采用柔性连接的方式,减少振动的产生;出风口处安装消声器等;潜污泵置于地下隔声,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封场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场地平整、堆体整形、排水沟等施工活动产生的少量建筑废料、废弃的覆盖膜和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须对建筑垃圾进行分拣,建筑废料中的塑料边角料、钢筋边角料和废覆盖膜等可回收利用的须经收集后综合利用;混凝土****政府指定地点或作铺设路基材料等处置,同时运输车辆应覆盖毡布,防止运输中扬尘或洒落;生活垃圾须分类收集后送至生活垃圾中转站,定期送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焚烧处理。 运营期:填埋场封场后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须分类收集后送至生活垃圾中转站,定期送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焚烧处理。 (5)防渗措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相关防渗要求,拟建项目须划分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防****填埋场封场区、****处理站、垃圾渗滤液调节池;一般防渗区为火炬燃烧系统边等;简单防渗区为生活办公区域、厂区地面等。各等级防渗区域须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防渗漏工作,确保不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6)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须优化施工组织和制定严格的施工作业制度,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程序,土石方运输要严格遵守作业制度,覆土、砾石等建材均临时堆置于场内空地处,不破坏场内现有植被,在堆体整形过程中垃圾不****填埋场,封场工程覆盖层采用的绿化土层必须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要求,施工结束后所有施工场地应拆除临时建筑物,清除建筑垃圾。土方施工过程的填方区外侧边缘竖面或挖方区内侧边缘竖面须采取有效的工程防护措施,加强施工动土区的临时覆盖,加强施工和运行管理,土方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建筑覆盖和绿化种植。 运营期:项目封场覆盖后采用渐进修复,栽植人工植被的封场绿化措施,生态恢复和绿化须严格筛选种植物种,确保与原有生态环境相宜,避免发生生态环境安全事故。(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为施工作业和运输扬尘、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施工臭气等。施工作业单位制定了扬尘治理专项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扬尘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场地扬尘防治措施。做好施工场地内部及周边相关道路的硬化和抑尘工作,物料运输车辆和物料堆放场所按要求加装抑尘设施,运输道路及施工现场定时洒水,在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使用合格的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堆体整形过程中尽量减小作业面面积。在开挖作业面和卸料处喷洒生物除臭剂并及时进行堆体表层覆盖和绿化工作,对垃圾堆体整形以及填埋气导排井的建设合理规划、分区域逐步进行,垃圾未同时裸露,并进行封场覆盖系统的建设。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中表1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施工期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运营期:填埋气被主动导气石笼井排出后,经支管和主管收集导排至火炬燃烧系统燃烧后排放,排放口高度不低于15米高,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填埋场恶臭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697-2018)表1中臭气浓度排放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渗滤液调节池采用“柔性浮盖膜”封闭,产生的臭气与渗滤液处理设施产生恶臭气体一并经“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填埋区须采取覆土绿化、设置绿化带等措施,厂界废气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填埋场恶臭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697-2018)表2周界监控点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及《****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排放控制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以及填埋库区产生的渗滤液。施工期各类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内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排入厂区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封场施工期间填埋库区导排渗滤液收集进入原有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运营期:项目废水主要为渗滤液和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原有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渗滤液依托原有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采取限速、禁鸣等措施,同时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各项噪声振动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应标准要求。 运营期:项目噪声主要为风机、潜污泵和渗滤液处理设备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基础加装减振器;连接处采用柔性连接的方式,减少振动的产生;出风口处安装消声器等;潜污泵置于地下隔声,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封场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场地平整、堆体整形、排水沟等施工活动产生的少量建筑废料、废弃的覆盖膜和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须对建筑垃圾进行分拣,建筑废料中的塑料边角料、钢筋边角料和废覆盖膜等可回收利用的经收集后综合利用;混凝土****政府指定地点或作铺设路基材料等处置,同时运输车辆覆盖毡布,防止运输中扬尘或洒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送至生活垃圾中转站,定期送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焚烧处理。 运营期:填埋场封场后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送至生活垃圾中转站,定期送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焚烧处理。 (5)防渗措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相关防渗要求,项目划分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防****填埋场封场区、****处理站、垃圾渗滤液调节池;一般防渗区为火炬燃烧系统边等;简单防渗区为生活办公区域、厂区地面等。各等级防渗区域须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防渗漏工作,确保不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6)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优化施工组织和制定严格的施工作业制度,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程序,土石方运输严格遵守作业制度,覆土、砾石等建材均临时堆置于场内空地处,不破坏场内现有植被,在堆体整形过程中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覆盖层采用的绿化土层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要求,施工结束后所有施工场地拆除临时建筑物,清除建筑垃圾。土方施工过程的填方区外侧边缘竖面或挖方区内侧边缘竖面须采取有效的工程防护措施,加强施工动土区的临时覆盖,加强施工和运行管理,土方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建筑覆盖和绿化种植。 运营期:项目封场覆盖后采用渐进修复,栽植人工植被的封场绿化措施,生态恢复和绿化须严格筛选种植物种,确保与原有生态环境相宜,避免发生生态环境安全事故。
无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为公共设施管理类项目,无重大危险源,经环境风险识别,项目涉及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填埋气体中的HS、NH3和CH以及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环评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进行了评价,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须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指定应急补救措施,针对填埋气及有毒气体的扩散、渗滤液污染地下水等事故及其它不可预见问题,如出现环境风险事故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项目为公共设施管理类项目,无重大危险源,经环境风险识别,项目涉及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填埋气体中的HS、NH3和CH以及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环评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进行了评价,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须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指定应急补救措施,针对填埋气及有毒气体的扩散、渗滤液污染地下水等事故及其它不可预见问题,如出现环境风险事故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无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43 0.216 0 0.43 0 0.216 -0.214
12.64 0.13 0 12.64 0 0.13 -12.51
3.31 0.017 0 3.31 0 0.017 -3.29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3.97 0 0 0 33.97 33.97 /
0 0.187 0 0 0 0.187 0.187 /
0 0.0815 0 0 0 0.082 0.082 /
0 0.0408 0 0 0 0.041 0.041 /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处理站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水质标准要求 渗滤液依托原有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处理站出水pH范围为6.5~7.2、色度为2倍、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浓度为8.8mg/L、浊度最大值为1.6NTU、氨氮最大浓度为1.39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最大均浓度为0.141mg/L、溶解性总固体最大浓度为457mg/L、溶解氧最大浓度为5.1mg/L、总氯最大浓度为0.57mg/L、嗅无不快感、大肠埃希氏菌未检出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火炬燃烧系统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填埋场恶臭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697-2018)表1中臭气浓度排放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填埋气经导气石笼井排出,经主管de160HDPE和支管de110HDPE收集至火炬燃烧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 封场后火炬燃烧废气中的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8.0mg/m3,SO2最大排放浓度为15mg/m3,NOX最大排放浓度为40mg/m3, NH3最高排放速率为1.71kg/h,H2S最高排放速率为0.59kg/h
2 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渗滤液调节池采用“柔性浮盖膜”封闭,产生的臭气与渗滤液处理设施产生恶臭气体一并经“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臭气浓度最大值为851无量纲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基础加装减振器;连接处采用柔性连接的方式,减少振动的产生;出风口处安装消声器等;潜污泵置于地下隔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基础加装减振器;连接处采用柔性连接的方式,减少振动的产生;出风口处安装消声器等;潜污泵置于地下隔声 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49.5~51.7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39.7~42.0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划分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防****填埋场封场区、****处理站、垃圾渗滤液调节池;一般防渗区为火炬燃烧系统边等;简单防渗区为生活办公区域、厂区地面等 已划分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防****填埋场封场区、****处理站、垃圾渗滤液调节池;一般防渗区为火炬燃烧系统边等;简单防渗区为生活办公区域、厂区地面等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填埋场封场后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须分类收集后送至生活垃圾中转站,定期送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焚烧处理 填埋场封场后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送至生活垃圾中转站,定期送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焚烧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封场覆盖后采用渐进修复,栽植人工植被的封场绿化措施,生态恢复和绿化须严格筛选种植物种,确保与原有生态环境相宜,避免发生生态环境安全事故 项目封场覆盖后采用渐进修复,栽植人工植被的封场绿化措施,生态恢复和绿化须严格筛选种植物种,确保与原有生态环境相宜,避免发生生态环境安全事故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为公共设施管理类项目,无重大危险源,经环境风险识别,项目涉及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填埋气体中的HS、NH3和CH以及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环评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进行了评价,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须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指定应急补救措施,针对填埋气及有毒气体的扩散、渗滤液污染地下水等事故及其它不可预见问题,如出现环境风险事故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项目为公共设施管理类项目,无重大危险源,经环境风险识别,项目涉及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填埋气体中的HS、NH3和CH以及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环评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进行了评价,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须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指定应急补救措施,针对填埋气及有毒气体的扩散、渗滤液污染地下水等事故及其它不可预见问题,如出现环境风险事故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该项目给排水、供电、供暖及进场道路均依托原有设施。该项目给排水、供电、供暖及进场道路均依托原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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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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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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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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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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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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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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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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