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 |
| [ 发文字号 ] | 无 |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环境局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18 |
| [ 发布日期 ] | 2025-09-18 |
****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工业园区******处理厂)
****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9月18日—2025年9月24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n/bm/sthjj/。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163.com,传真:023-****8728,通讯地址:**县三合街道商业二路321号,邮编:4082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园区******处理厂 | ****园区**组团**村 | **** | **环科源****公司 | ****园区******处理厂****园区**组团**村,****建设处理规模为2000m3/d。主要服****工业园**组团,采用“粗格栅+细格栅+综合调节池+混凝沉淀+气浮+水解酸化+AO池+二沉池+深度絮凝沉淀+次氯酸钠消毒”污水处理工艺,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入朗溪河。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对产生臭气的主要预处理区、生化处理区和污泥处理区采取密闭加盖等措施,经负压抽吸后采用生物除臭系统进行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外排。项目运营期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恶臭气体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等。项目产生的****处理厂采用“粗格栅+细格栅+综合调节池+混凝沉淀+气浮+水解酸化+AO池+二沉池+深度絮凝沉淀+次氯酸钠消毒”污水处理工艺,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入朗溪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泵、风机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局,采用设备加装减震器、厂房隔声等措施,减少厂界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产生的栅渣收集后定期外运合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处置;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处置;****管理处置,经鉴定后根据鉴**果运至**希望水泥炉窑协同处置;废机油、废生物填料经收集暂存后,定期交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5、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 县发展改革委核准 | 已按要求开展公众参与,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反映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