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通讯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比选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比选文件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比选文件“第六章 评审办法 5.综合评分明细表 技术服务要求 根据本比选文件“技术服务要求”的要求,对所投产品按照逐项累计扣分的方法进行评审,技术规格和配置完全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得30分;(1)重要性条款(标注“▲”号条款,共5项)为重要考核项,总分为15分,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最多扣15分;(2)一般性条款(非标注“▲”号条款,共40项),总分为16分,每负偏离一项扣0.4分,最多扣16分。 注:1.“▲”号条款应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未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的将视为不满足要求,不得相应分值。 2.“★”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不参与评分。有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需按要求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予以佐证,未有要求的响应即可。”变更为“根据本比选文件“技术服务要求”的要求,对所投产品按照逐项累计扣分的方法进行评审,技术规格和配置完全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得31分;(1)重要性条款(标注“▲”号条款,共5项)为重要考核项,总分为15分,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最多扣15分;(2)一般性条款(非标注“▲”号条款,共40项),总分为16分,每负偏离一项扣0.4分,最多扣16分。 注:1.“▲”号条款应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未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的将视为不满足要求,不得相应分值。 2.“★”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不参与评分。有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需按要求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予以佐证,未有要求的响应即可。”
原公告比选文件“第六章 评审办法 5.综合评分明细表 项目实施方案 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技术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定,方案中包括:①项目施工组织保障;②项目进度保障;③项目质量保障;④项目安全保障;⑤服务人员配置;完整具有以上方案内容且响应比选文件的得2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5分,每项内容有一处错误或缺陷扣2.5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错误或缺陷是指项目名称错误,项目实施地点错误,进度计划安排混乱,实施的相关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或比选文件要求不一致,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方案中直接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明显与本项目无关等。”更正为“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技术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定,方案中包括:①项目施工组织保障;②项目进度保障;③项目质量保障;④项目安全保障;⑤服务人员配置;完整具有以上方案内容且响应比选文件的得2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5分,每项内容有一处错误或缺陷扣2.5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错误或缺陷是指项目名称错误,项目实施地点错误,进度计划安排混乱,实施的相关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或比选文件要求不一致,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方案中直接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明显与本项目无关等。”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地址:**得胜镇万得路288号
联系人:郑兵 联系电话:0830-****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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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