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9月18日-2025年9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266
通讯地址:****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341000
| 项目名称 | ****县德尔诚半导体器件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工业园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代码****,性质为**,****工业园****公司西侧),地理坐标N25°19′5.15″、E115°21′26.97″,总占地17147m2,主要建设内容:1#、2#、3#生产厂房、办公楼、宿舍楼,原料仓库、产品仓库、危化品仓库,并配套建设环保工程及配套工程。 项目以外购铜材或铜框架为基材原料、晶粒(单晶硅)为芯片,通过引线拉丝和打头、框架冲压、排向、组装、焊接、固晶、引线键合、酸洗、异丙醇清洗及烘干、上胶及烘烤、塑封、固化、电镀锡、冲压去废、测试包装等工序生产半导体二极管,为工序电镀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60亿只半导体器件(单晶硅二极管30亿只、其他二极管(框架二极管和IGBT)30亿只)的生产能力。 项目建成后拟总定员330人,工作制度为全年工作320天,每天工作24小时,实行3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项目总投资11985万元,环保投资1105万元,占总投资的9.22%。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泥浆水、机械维修冲洗废水等)、施工场雨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场地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砂石拌合用水与施工降尘,就地消纳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收集处理,****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接管标准后,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施工期废气 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是施工扬尘、机械废气。施工区域围挡封闭,易扬尘物料分类堆放,并用防尘布(网)覆盖,相应区域安装喷淋系统,硬化施工道路、密闭运输、控制车速、施工场地及时清扫洒水,选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低排放或新能源机械车辆,定期维护保养。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施工噪声 噪声为施工机械设备和工程车辆运行噪声。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加强维护保养,消声减震,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机械布局,做好劳动保护,场界设置临时围挡,高噪声设备设置声屏障;除工艺需要外,严禁在夜间及午休时段施工作业,因工艺需要夜间施工的,须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告周边民众。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施工固废 固体废物有土石弃方、建筑垃圾、装修固废及生活垃圾等。土石弃方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弃土场堆存;建筑垃圾和装修固废要及时清理清运利用,禁止乱堆乱放,有回收利用价值(废材料、废包装袋等)分类收集堆放,****公司,其它建筑或装修垃圾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施工固废中的危险废物(废机油等)按规范贮存管理,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主要工艺生产废气为焊接烟气、酸洗机废气(酸碱废气)、异丙醇清洗废气、上胶废气、塑封废气、固化废气、电镀废气,主要涉及的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TVOC、硝酸雾、氟化物、硫酸雾、氨气等,另外还有食堂油烟。 (1)3#厂房生产废气:3#厂房焊接、酸洗机清洗、异丙醇清洗、塑封(含固化)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TVOC、氮氧化物(硝酸雾)、氟化物、硫酸雾、氨气,集中收集至3#厂房楼顶1套“两级碱液喷淋吸收塔装置+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由楼顶高30m的DA001排气筒排放,其他未收集废气经车间机械通风系统,无组织排放。 (2)1#厂房生产废气:1#厂房2条电镀锡生产线硫酸雾集中收集至1#厂房楼顶1套“两级碱液喷淋吸收塔装置”TA002,处理后由楼顶高15m的DA002排气筒空排放,其他未收集废气经车间机械通风系统,无组织排放。 (3)无组织废气:加强生产管理、提高有组织废气收集和车间通风效率,做好设备和管道密封、减少跑冒滴漏,厂区及生产车间周围进行绿化,减少无组织废气产排;设置以3#厂房、1#厂房边界外延100m、50m的卫生防护距离。 (4)废气排放执行标准:电镀工艺废气污染物硫酸雾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表6限值;其他生产工艺废气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氟化物、硫酸雾等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标准;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TVOC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省地方标准)》(DB36/1101.4—2019)表1、表2标准;厂区内厂房外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中的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屋顶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食堂标准要求。 2、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包括酸洗机废水(含酸洗废水及含氨废水)、电镀前处理废水、含锡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酸雾洗涤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和生活污水等。 项目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含氨废水经TW001“pH值调节+预氧化”预处理,再与其他6类生产废水(酸洗废水、电镀前处理废水、含锡废水、酸雾洗涤废水、地面清洗废水、阴阳树脂塔冲洗废水)进入综合调节池,经综合生产废水处理系统TW002“两级pH值调节+两级混凝、絮凝、沉淀+氧化”处理,****园区污水管网;纯水制备浓水水质较干净,优先回用于厕所冲洗、车间地面清洗和绿化,剩余部分****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TW003“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园区污水管网;****园区污水管****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排入濂江。厂区外排废水水量、水质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中表2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半导体器件-分立器件)、表1(半导体器件)间接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较严者要求,****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来自各机械设备运转时的设备噪声,通过优化平面布置、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基础减震,高噪声设备安置于室内,风机进、出气口安装消声器隔声罩、建筑物隔声等,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一般工业固废:塑封边角料收集后返回塑封工序继续作为塑封材料,框架冲压边角料、框架废料、不合格品、废非危化品原辅料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固废收集暂存后由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利用;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30m2,有效容积54m3,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 危险废物:包含异丙醇废液、软化废胶料、废滤芯、生产废水处理污泥(含重金属铜、锡等废水处理污泥)、废气处理固废(喷淋渣、废活性炭)、化学品废弃包装材料、机修废物(废机油)分类后均密封加盖容器或者具有内衬塑料袋的编织袋包装后分区堆放于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占地50m2,有效容积约40m3,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为防止建设项目废水、物料下渗对地下水和厂区土壤造成污染,项目原料、物料、固废存放于库房和车间内,不设置露天堆场;选用优质设备和管件并加强管理和维护;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 对重点防治区(1#厂房电镀车间、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暂存间、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3#厂房清洗车间、上胶车间,危化品仓库,污水管道等)进行防腐防渗处理,酸洗槽、电镀槽架空设置、下接托盘围堰一体装置;防渗须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6m,防渗层渗透系数K≤10-7cm/s; 对一般防渗区(1#厂房水气站,3#厂房排向车间、装填车间、固晶车间、焊接车间、梳条车间、烘干车间、塑封车间、固化车间,一般固废间、废气处理设施、化粪池等)采用抗渗混凝土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材料,防渗性需达到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0-7cm/s; 简单防渗区(1#厂房拉丝车间、打头车间、冲压车间,3#厂房冲压去废车间、测试包装车间、一般原料和产品仓库、办公楼、宿舍楼等)采用地面水泥硬化处理。 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严格控制设备和管道跑冒滴漏;厂区及周边共设置3个地下水跟踪监测井、3个土壤踪监测点;一旦出现地下水或土壤污染问题,应立刻查找渗漏源,采取有效补漏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为防止泄漏,应加强设备、管道密封性能和车间通风,经常检查易腐蚀部位,防止有害物质跑冒滴漏;加强危险化学品物料在贮运及使用管理,设置专人负责;在污水站旁设置460m3事故应急池(兼消防废水池)、23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建立事故废水“单元—厂区—园区”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一旦发生危险物质泄漏事故或者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故障,及时收集泄漏危险物质及生产废水等,杜绝事故废水直接排放;应急事故池应便于废水自流入,并日常处于空置状态。设置备用电源、风机和水泵,设备损坏和污染治理措施失效时立即停产,及时抢修。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7、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运营后,VOCs、NOx COD、NH3-N排放量须满足生态环境部门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VOCs0.987 t/a、Nox0.781t/a、COD6.432t/a、NH3-N0.666t/a)。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在项目环评工作期间,于2024年12月16****政府网站挂出了第一次环境信息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征求意见稿形成后,于2025年5月29****政府网站进行了项目第二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并在第二次公示****工业园管委会、项目所在的版石镇和距离****村委公示栏进行了张贴公示,以及**日报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2025年6月10日及6月11日)。公示期间未收到评价范围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关于环保方面的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