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6000吨活性炭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6000吨活性炭改建项目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扩建验收,验收范围包括对现有3台老旧活化炉进行拆除扩容,扩建成3台标准420型斯列普活化炉及其配套环保措施(焚烧(低氮燃烧)+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硫除尘(碱液喷淋)),同时扩建1条磨粉机生产线并配套建设400m2生产车间、2200m2库房,对现有环保措施进行改造。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10月2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冯鹏
联系电话:139****187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验收报告+专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