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和龙市城区供水工程净水厂建设项目 (拟审批公示)

审批
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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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行政许可 ; 其他
发文机关: ****环境局****分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9月18日
标 题: 关于**省和****净水厂建设项目 (拟审批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18日
关于**省和****净水厂建设项目

(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省和****净水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3-****817****办公室)

通信地址:**市政务大厅二楼(工程建设项目服务窗口)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省和****净水厂建设项目

**市华滨路**

****

**省****公司

一、本项目位于**市华滨路**,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E128°58′3.497″,N42°31′54.080″。厂区呈东北-西南方向,****集团在建厂区;东南侧紧邻华滨路、15m处为闲置厂房;西南侧、西北侧为农田;项目周边500m内的环境敏感点为东北侧255m处的**市居民(500m范围内10户)、北侧460m处的大成村居民(500m范围内25户)、西南侧350m处的富兴村居民(500m范围内3户)。占地面积45670m2,设置净水间、配水间、加药间、**池等,规划年日供水量为3.956万m3/d,全日制供水,规划年总供水量为1444万m3,净水处理工艺为“混合-絮凝-沉淀-过滤-消毒”。本项目不包括配水管网工程及取水工程。总投资59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生活污水利用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合理布局,设置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通过设置围挡、使用商品混凝土、定期洒水、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及运输道路维护等措施减轻扬尘对空气环境的影响;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生产、生活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经****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锅炉烟气采用阻火器+布袋除尘器,通过35m高烟囱排入大气中,排放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标准。灰渣调湿,燃料、灰渣采用库房存储,灰渣装卸过程洒水降尘,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有机废气通过车间通风装置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4mg/m3);厂区内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附录A排放限值(10mg/m3、30mg/m3)。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生产设备、风机、泵类等噪声,采取消声、防振、减噪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做好固废污染防治工作。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废滤芯及废滤膜、废树脂、废瓶盖、废活性炭,外售由废品回收单位回收;灰渣(含除尘灰)附近村民定期外运做农肥或养殖户做垫土;化验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

(六)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危废暂存间内地面及裙脚做好防渗。

(七)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环评报告。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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