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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326MA9KFJ3715 | 建设单位法人:张平威 |
| 龚万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县产业集聚区汝安南路6号 |
| ****太阳能光伏电池封装材料项目(一阶段)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7-玻璃制造;玻璃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42-C3042-特种玻璃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县产业集聚区汝安南路6号 |
| 经度:112.525709 纬度: 34.273942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8-10 |
| 豫环审〔2022〕5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08-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31793 |
| 11061 | 运营单位名称:**** |
| ****0326MA9KFJ371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300MA485XHM7N | 验收监测单位:**中碳****公司 |
| ****0307MA9JYR4X5H | 竣工时间:2024-12-10 |
| 2024-12-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9-10 |
| 2025-08-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1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820mizsN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窑炉:2×1200t/d,深加工线:11条。年产太阳能光伏电池封装材料13746万m2/a,其中盖板8248万m2/a(全部镀膜处理)、背板5498万m2/a(全部丝印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为一阶段验收,验收内容:窑炉1×1200t/d,深加工线6条。年产太阳能光伏电池封装材料6873万m2/a,其中盖板4124万m2/a(镀膜处理量为3093万m2/a)、背板2749万m2/a(丝印处理量为2336.65万m2/a)。 |
| 分阶段验收,本次一阶段验收A线1座窑炉和6条深加工线,B线1座窑炉和5条深加工线纳入下一阶段验收。一阶段封装材料产能一致,封装材料盖板镀膜处理量减少1031m2/a、背板丝印处理量减少412.35万m2/a。镀膜处理和丝印处理的设备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玻璃基片的生产工艺包括:上料、称重、混合、窑头进料、熔化、压延成型、退火、掰边、切裁、检验、下片。本项目设置碎玻璃系统,对于掰边、裁切、检验产生的碎玻璃破碎后返至原料系统回用。 深加工的生产工艺包括:上片、磨边、打孔、清洗(包括丝印、镀膜前清洗和包装前清洗)、镀膜/丝印、固化、钢化、下片、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玻璃基片的生产工艺包括:上料、称重、混合、窑头进料、熔化、压延成型、退火、掰边、切裁、检验、下片。本项目设置碎玻璃系统,对于掰边、裁切、检验产生的碎玻璃破碎后返至原料系统回用。 深加工的生产工艺包括:上片、磨边、打孔、清洗(包括丝印、镀膜前清洗和包装前清洗)、镀膜/丝印、固化、钢化、下片、包装。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1)**石、方解石、氧化铝粉、芒硝、焦锑酸钠、硝酸钠、纯碱等上料、仓储、转运、下料、称重废气设30套袋式除尘器,14根排气筒(DA001~DA014,根据工艺,合并排放)。(2)窑头料仓废气:2套覆膜袋式除尘器,2根排气筒(DA015~DA016)。(3)碎玻璃料仓、碎玻璃破碎废气:49套覆膜袋式除尘器,23根排气筒(DA017~DA039,根据工艺,合并排放)。(4)玻璃熔窑废气:2套“干法脱硫+旋风除尘+复合陶瓷滤管脱硝除尘一体化+SCR脱硝”烟气治理措施+1根100m排气筒(DA040)。(5)深加工有机废气:废气按照串联线,盖板线,背板线分别收集,分别处理,废气治理设施设5套“沸石转轮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电加热)装置+5根20m排气筒排放。其中串联线2套,盖板线2套,背板线1套,合计5套。 2、废水:(1)原料车间地面冲洗废水沉淀池:设置1个废水沉淀池,容积5m3。(2)生活污水:1座10m3隔油池,化粪池总容积不小于36m3。(3)清洗废水处理系统:丝印、镀膜前清洗废水和包装前清洗废水合并收集处理,设置1套超滤处理系统,位于深加工车间侧边附房,处理规模为261m3/h(6264m3/d),废水经超滤处理后进入纯水制备系统(RO反渗透)制纯水。(4)磨边废水处理系统:设置1套磨边废水处理系统,位于深加工车间侧边附房内,主要采用“絮凝沉淀+气浮+砂滤”工艺,处理规模为1089 m3/h(26136m3/d)。(5****处理站:1座,用于处理余热锅炉的排污水、全厂一体化净水器排污水、冷却循环排污水、软水制备的反冲洗水、原料车间地面清洗水沉淀后水、磨边废水处理后的外排水,****处理站设计规模90m3/h(2160m3/d),采用“调节池+混凝沉淀+RO反渗透”处理工艺,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冷却循环系统,废水(包括剩余**及浓水)排入厂区总排口。 3、固废:(1)碎玻璃堆棚:1F,钢结构,建筑面积为4800m2,密闭堆棚,用于碎玻璃堆存与转运,回用于玻璃熔窑中。(2)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200m2,用于暂存一般固废。(3)危废暂存间:面积100m2,用于暂存危险固废。 4、噪声:平面布置优化;建筑物隔声; 5、土壤防治和地下水防渗: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化库、氨水储罐围堰区、****电站、隔油池、化粪池、废水处理区域及排水管线、事故水池为重点防渗区;袋装原料车间、原料车间、联合车间、****电站、均化车间、总变、公用变/空压站、一般固废暂存间、循环水系统区域、烟气治理措施区、碎玻璃堆棚等设置为一般防渗区。 6、风险防范:(1)氨水罐区围堰:设置15m×15m×1m围堰,用于防止氨水泄漏扩散。(2)事故水池:设置1个120m3事故水池,位于氨水罐区,用于收集事故废水。(3)应急事故水池:设置1个220m3应急事故水池,位于危化库和辅料库附近,用于收集消防废水。 7、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成立环保科室负责管理与制定环境管理方案;并按污染排放特征制定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并信息公开。环境管理制度;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废水、地下水环境、土壤、噪声等监测计划;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为一阶段验收,验收内容:1、废气:(1)**石、方解石、氧化铝粉、芒硝、焦锑酸钠、硝酸钠、纯碱等上料、仓储、转运、下料、称重废气:A线设15套袋式除尘器,13根排气筒(许可编号为DA001-DA004、DA006-DA010、DA013-DA016,根据工艺,合并排放。其中DA007、DA009、DA015,这三个排放口属于A线、B线共用,本次验收仅有A线废气排放),B线的15套袋式除尘器,2根排气筒(许可编号DA005、DA037)纳入下一阶段验收。须同时对DA007、DA009、DA015合并排放后废气再次验收。(2)窑头料仓废气:A线设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及1根排气筒(DA017)。B线的除尘器和排气筒纳入下一阶段验收。(3)碎玻璃料仓、碎玻璃破碎废气:A线2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13根排气筒(许可编号为DA011、DA020-DA025、DA028-DA029、DA038-DA041,根据工艺,合并排放)。B线的除尘器和排气筒纳入下一阶段验收。(4)玻璃熔窑废气:A线设1套“干法脱硫+旋风除尘+复合陶瓷滤管脱硝除尘一体化+SCR脱硝”烟气治理措施+1根91m排气筒(许可编号DA019),B线的烟气治理措施纳入下一阶段验收;排气筒高度较环评设计降低9m。(5)深加工有机废气:A线盖板线和串联线废气设1套“过滤+沸石转轮吸附/脱附+RTO蓄热燃烧+1根25m排气筒;A线背板线废气设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1根25m排气筒,合计2套废气治理设施+2根25m排气筒。废气收集方式变化,盖板线、串联线由分别用1套“沸石转轮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变成了共用1套。背板线废气的治理设施由设计的“沸石转轮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变成了“二级活性炭吸附”。 2、废水:(1)原料车间地面冲洗废水沉淀池:原料车间不进行地面冲洗,无废水产生,不设置废水沉淀池。无原料车间地面冲洗废水。(2)生活污水:1座10m3隔油池,化粪池总容积约240m3。已全部建成,可满足使用需求。(3)清洗废水处理系统:丝印、镀膜前清洗废水和包装前清洗废水分别收集处理:丝印、镀膜前清洗废水经碳滤、砂滤处理后回用于丝印、镀膜清洗,处理规模为420m3/h(10080m3/d);包装前的清洗废水经超滤处理后进入纯水制备系统,超滤处理规模为170m3/h(4080m3/d)。根据清洗废水水质和工序对水质的要求,对丝印、镀膜前清洗废水和包装前的清洗废水分别收集,分别采用不同的工艺处理,增加碳滤、砂滤处理系统,清洗废水处理规模整体增加。已全部建成,可满足A线和B线的使用需求。(4)磨边废水处****处理站:深加工车间侧边附房内设置1套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絮凝沉淀+气浮+RO反渗透”,其中“絮凝沉淀+气浮”的处理规模为800m3/h(19200m3/d),RO反渗透的处理规模为108m3/h(2592m3/d)。磨边废水、超滤碳滤砂滤的反冲洗水、纯水制备的浓水、余热锅炉排污水、冷却循环排污水、软水制备的反冲洗水经“絮凝沉淀+气浮”处理后回用于磨边工序,溢流水经RO反渗透处理后部分**回用于联合车间和空压站的冷却循环系统,废水(包括剩余**及RO反渗透浓水)排入厂区总排口。根据企业用水情况,生产用水量减少,生产废水产生量较环评减少,变动后废水处理规模可以满足A线和B线的使用需求。磨边废水、超滤碳滤砂滤的反冲洗水和纯水制备的浓水,与余热锅炉的排污水、冷却循环排污水、软水制备的反冲洗水由原设计的分别处理改为合并处理。处理工艺由“絮凝沉淀+气浮+砂滤”、“混凝沉淀+RO反渗透”变为“絮凝沉淀+气浮+RO反渗透”。RO反渗透纳入下一阶段验收。 3、固废:(1)碎玻璃堆棚:1F,钢结构,建筑面积为3066.07m2,密闭堆棚,用于碎玻璃堆存与转运,回用于玻璃熔窑中。已全部建成,可满足A线和B线使用需求。(2)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420.75m2,用于暂存一般固废。面积增大,优化。已全部建成,可满足A线和B线使用需求。(3)危废暂存间:面积246m2,用于暂存危险固废。面积增大,优化。已全部建成,可满足A线和B线使用需求。 4、噪声:平面布置优化;建筑物隔声。 5、土壤防治和地下水防渗: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化库、氨水储罐围堰区、****电站、隔油池、化粪池、废水处理区域及排水管线、事故水池为重点防渗区;袋装原料车间、原料车间、联合车间、****电站、均化车间、总变、公用变/空压站、一般固废暂存间、循环水系统区域、烟气治理措施区、碎玻璃堆棚等设置为一般防渗区。 6、风险防范:(1)氨水罐区围堰:A线1个15m×15m×1m围堰,用于防止氨水泄漏扩散。B线的围堰纳入下一阶段验收。(2)事故水池:A线设置1个120m3事故水池,位于氨水罐区,用于收集事故废水。B线的事故水池纳入下一阶段验收。(3)应急事故水池:设置1个268.8m3应急事故水池,位于危化库和辅料库附近,用于收集消防废水。容积变大,优化。已全部建成,可满足全厂使用需求。 7、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成立安环部,负责管理与制定环境管理方案,制定环境管理制度;制定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废水、地下水环境、土壤、噪声等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并进行信息公开。 |
| 分阶段验收,1、废气:(1)**石、方解石、氧化铝粉、芒硝、焦锑酸钠、硝酸钠、纯碱等上料、仓储、转运、下料、称重废气:B线的15套袋式除尘器,2根排气筒(许可编号DA005、DA037)纳入下一阶段验收。须同时对DA007、DA009、DA015合并排放后废气再次验收。(2)窑头料仓废气:B线的除尘器和排气筒纳入下一阶段验收。(3)碎玻璃料仓、碎玻璃破碎废气:B线的除尘器和排气筒纳入下一阶段验收。(4)玻璃熔窑废气:B线的烟气治理措施纳入下一阶段验收;排气筒高度较环评设计降低9m。(5)深加工有机废气:废气收集方式变化,盖板线、串联线由分别用1套“沸石转轮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变成了共用1套。背板线废气的治理设施由设计的“沸石转轮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变成了“二级活性炭吸附”。 2、废水:(1)原料车间地面冲洗废水沉淀池:无原料车间地面冲洗废水,不设置冲洗废水沉淀池。(2)生活污水:隔油池和化粪池已全部建成,可满足使用需求。(3)清洗废水处理系统:根据清洗废水水质和工序对水质的要求,对丝印、镀膜前清洗废水和包装前的清洗废水分别收集,分别采用不同的工艺处理,增加碳滤、砂滤处理系统,清洗废水处理规模整体增加。已全部建成,可满足A线和B线的使用需求。(4)磨边废水处****处理站:根据企业用水情况,生产用水量减少,生产废水产生量较环评减少,变动后废水处理规模可以满足A线和B线的使用需求。磨边废水、超滤碳滤砂滤的反冲洗水和纯水制备的浓水,与余热锅炉的排污水、冷却循环排污水、软水制备的反冲洗水由原设计的分别处理改为合并处理。处理工艺由“絮凝沉淀+气浮+砂滤”、“混凝沉淀+RO反渗透”变为“絮凝沉淀+气浮+RO反渗透”。RO反渗透纳入下一阶段验收。 3、固废:(1)碎玻璃堆棚:已全部建成,可满足A线和B线使用需求。(2)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增大,优化。已全部建成,可满足A线和B线使用需求。(3)危废暂存间:面积增大,优化。已全部建成,可满足A线和B线使用需求。 4、噪声:无变动。 5、土壤防治和地下水防渗无变动。 6、风险防范:(1)氨水罐区围堰:B线的围堰纳入下一阶段验收。(2)事故水池:B线的事故水池纳入下一阶段验收。(3)应急事故水池:设置1个268.8m3应急事故水池,位于危化库和辅料库附近,用于收集消防废水。容积变大,优化。已全部建成,可满足全厂使用需求。 7、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10.56 | 0 | 0 | 0 | 10.56 | 10.56 | |
| 0 | 4.8 | 22.7371 | 0 | 0 | 4.8 | 4.8 | |
| 0 | 0.1435 | 0.3946 | 0 | 0 | 0.143 | 0.14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416336.9 | 0 | 0 | 0 | 416336.9 | 416336.9 | / |
| 0 | 39.43 | 97.8397 | 0 | 0 | 39.43 | 39.43 | / |
| 0 | 107.66 | 379.8511 | 0 | 0 | 107.66 | 107.66 | / |
| 0 | 17.41 | 22.676 | 0 | 0 | 17.41 | 17.41 | / |
| 0 | 6.31 | 12.7017 | 0 | 0 | 6.31 | 6.31 | / |
| 0 | 1.0566 | 0 | 0 | 0 | 1.057 | 1.057 | / |
| 0 | 2.363 | 0 | 0 | 0 | 2.363 | 2.363 | / |
| 0 | 0.202 | 0 | 0 | 0 | 0.202 | 0.202 | / |
| 0 | 2.061 | 0 | 0 | 0 | 2.061 | 2.061 | / |
| 1 | 污水处理系统(包括清洗废水处理系统、磨边废水处理系统、隔油池、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 污水处理系统(包括清洗废水处理系统、磨边废水处理系统、隔油池、化粪池)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区总排口的水质监测结果为:pH值为7.3~7.8,COD43~54mg/L、BOD528.9~32.6mg/L、NH3-N1.31~1.58mg/L、SS26~31mg/L、动植物油0.98~1.64mg/L、总磷1.62~1.77mg/L、锑未检出,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时满足******处理厂接管要求。 |
| 1 | 原料系统、窑头料仓、碎玻璃系统共设置37套除尘器、27根排气筒 |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 | 原料系统、窑头料仓、碎玻璃系统共设置37套除尘器、27根排气筒 | 验收监测期间,原料车间、窑头料仓和碎玻璃系统废气治理设施出口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为5-8.6mg/m3,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同时满足《**市2019年非电行业提标治理专项方案》要求。 | |
| 2 | 玻璃熔窑废气设1套“干法脱硫+旋风除尘+复合陶瓷滤管脱硝除尘一体化+SCR脱硝+91m排气筒” |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 | 1套“干法脱硫+旋风除尘+复合陶瓷滤管脱硝除尘一体化+SCR脱硝+91m排气筒” | 玻璃熔窑废气治理设施出口折算为基准氧含量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氯化氢、锑、氨的排放浓度经折算后,分别为5.7-6.8mg/m3、31-38mg/m3、92-98mg/m3、0.82-1.09mg/m3、1.7-2.54mg/m3、0.169-0.209mg/m3、1.48-2.15mg/m3,烟气黑度<1级,均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同时满足平板玻璃绩效分级A级指标要求。 | |
| 3 | 深加工盖板和串联线有机废气设1套过滤+沸石转轮吸附/脱附+RTO燃烧装置+1根排气筒;背板线有机废气设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排气筒。 |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 | 深加工盖板和串联线有机废气设1套过滤+沸石转轮吸附/脱附+RTO燃烧装置+1根排气筒;背板线有机废气设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排气筒。 | 盖板和串联线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出口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分别为14.5-15.2mg/m3、3-4mg/m3、8-10mg/m3;背板线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4.17-4.49mg/m3,均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 | |
| 4 | 无组织废气车间密闭,物料密闭储存、密闭转运,加强绿化。氨水储罐采用正逆水封方式。 |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无组织废气车间密闭,物料密闭储存、密闭转运,加强绿化。氨水储罐采用正逆水封方式。 | 厂界无组织污染物排放浓度:颗粒物0.246-0.376mg/m3、非甲烷总烃0.43-0.7mg/m3,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非甲烷总烃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氨0.17-0.48mg/m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区内无组织污染物排放浓度:颗粒物0.439-0.475mg/m3、非甲烷总烃0.84-0.95mg/m3,均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 |
| 1 | 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 项目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东厂界噪声最大值昼间为56dB(A)、夜间为44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西、南、北厂界噪声最大值昼间为56dB(A)、夜间为44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化库、氨水储罐围堰区、****电站、隔油池、化粪池、废水处理区域及排水管线、事故水池为重点防渗区;袋装原料车间、原料车间、联合车间、****电站、均化车间、总变、公用变/空压站、一般固废暂存间、循环水系统区域、烟气治理措施区、碎玻璃堆棚等设置为一般防渗区; | 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化库、氨水储罐围堰区、****电站、隔油池、化粪池、废水处理区域及排水管线、事故水池为重点防渗区;袋装原料车间、原料车间、联合车间、****电站、均化车间、总变、公用变/空压站、一般固废暂存间、循环水系统区域、烟气治理措施区、碎玻璃堆棚等设置为一般防渗区; |
| 1 | 碎玻璃堆棚(4800m2) | 碎玻璃堆棚(3066.07m2) | |
| 2 | 一般固废暂存间(200m2) | 一般固废暂存间(420.75m2) | |
| 3 | 危废暂存间(100m2) | 危废暂存间(246m2) |
| 1 | 氨水罐区设置15m×15m×1m围堰 | A线氨水罐区设1个15m×15m×1m围堰,B线的围堰纳入下一阶段验收。 | |
| 2 | 氨水罐区设置1个120m3事故水池 | A线氨水罐区设置1个120m3事故水池,B线的事故水池纳入下一阶段验收。 | |
| 3 | 设置1个220m3应急事故水池,位于危化库和辅料库附近。 | 已全部建成,设置1个268.8m3应急事故水池,位于危化库和辅料库附近。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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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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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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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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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