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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办公厅 ****办公厅****陵园不动产登记专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5〕3号)规定,经我局初步审核,拟对****用地予以确定土地权属,****公墓****陵园及停车场),一宗面积为1917.83平方米,另一宗1364.14平方米,两宗地面积合计为:3281.97平方米(最终以权籍调查审核面积为准),现予确权公告。
一、名称:****
二、土地坐落:****陵园
三、权利人:****事务局
四、权利类型:划拨
五、权属性质:国有
六、用途:殡葬用地
七、登记面积:3281.97平方米
八、四至范围:********委员会新寨村民二组集体林地;南至******委员会新寨村民二组集体林地;西****陵园****公司用地以挡墙为界;北至******委员会新寨村民二组集体林地。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政府决定予以确认土地权属。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局****服务局****中心)。联系人:陈昌茂,联系方式:0692-****625。
特此公告
附件:宗地图
******局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