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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向我局提交了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有关申请材料,经审查,拟许可内容如下:
一、法人名称:****
二、法定代表人:马岩
三、住所:**市**县孤家子镇新鲜分场
四、经营设施地址:**市**县孤家子镇新鲜分场
五、核准经营方式:收集、贮存、转运、委托处置
六、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经营规模:
收集、贮存、转运、委托处置 HW31 900-052-31(废铅蓄电池),经营规模700吨/年。
七、拟许可期限:3年。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8日—2025年9月19日(2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
如有异议,请署名电话或书面联系我局。
地址:****环境局
联系人:邱景新
电话:0434-****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