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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81MA7F8DEH0F | 建设单位法人:熊婷 |
| 熊婷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门市**市 |
| ****门市**市四九镇长龙工业区九路20号之五厂房一第三卡 |
| ****年回收加工废旧电器、废旧机械设备、废电机、废电线、电缆、废钢、废铝、 废铜、不锈钢、特殊钢(废模具)、熔炼炉渣、铸造砂、布袋除尘器粉尘等 27200吨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10-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 建设地点: | ******市 ******市 |
| 经度:112.859444 纬度: 22.196667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0-31 |
| 江台环审〔2024〕9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6-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0 |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81MA7F8DEH0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781MA7F8DEH0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44 2000 MADY F7WL 8U | 竣工时间:2025-04-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8-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8129MhGl |
|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回收加工废旧电器、废旧机械设备、废电机、废电线、电缆、废钢、废铝、废铜、不锈钢、特殊钢(废模具)、熔炼炉渣、铸造砂、布袋除尘器粉尘等27200 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回收加工废旧电器、废旧机械设备、废电机、废电线、电缆、废钢、废铝、废铜、不锈钢、特殊钢(废模具)、熔炼炉渣、铸造砂、布袋除尘器粉尘等27200 吨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称重、储存:建设单位收集的原料进入厂区后,通过地磅称重,随后在卸货区域卸货,并通过台账登记、贴码扫码等方式对所收集的原料进行登记管理,做到每一批原料都能够有效追溯,以便管理。各类电子废弃物、废金属、废电线电缆和熔炼炉渣、铸造砂、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进厂卸货后,分类堆放在厂房四的原料仓。 ②分类处理:电子废弃物、废电线电缆通过电动叉车和手动叉车运送至厂房一进行拆解;废金属中体积较大的废钢、废铁转运至厂房二的成品仓直接出售,特殊钢及体积较小、厚度较薄的废钢、废铁送至打包区域压块,其余废金属送至厂房二的破碎线进行破碎;熔炼炉渣、铸造砂、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固废送至色选磁选线进行金属回收。 ③拆解、分选:本项目建设一条通用拆解线,主要对废旧电器、废旧机械设备、废电机进行拆解,其中冰箱、空调的制冷剂已在入厂前抽取。拆解工艺采用人工+机械辅助方法进行,人工用电动工具进行拆解,拆解产物为废金属、废塑料、废橡胶、压缩机、废电线、电源、电池类(锂电池)、电路板、电子杂件、保温材料、背光灯管、废矿物油等。此过程会产生噪声、粉尘、拆解产物。 根据拆解产物性质的不同,将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拆解产物中的废金属、废塑料、废橡胶分别进行回收处理;废电线送至剥铜工序处理;压缩机、电源、电池类(锂电池)等属于电子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但因含有危险废物特性物质,此类拆解物不在本项目中进行进一步拆解,按照电子废弃物管理,在拆解产物暂存区分类暂存后,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作业及生产管理指南(2015年)》等相关要求,交由有资质单位继续拆解或处置;电子杂件运至成品仓暂存,定期外售给有资质单位回收利用;保温材料不属于危险废物,但具有一定的环境危害性,为将环境风险降至最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电路板(HW49)、废矿物油(HW08)背光灯管(HW29)等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④剥铜:使用剥线机对废电线、电缆进行剥皮,拆解出废铜、废塑料、塑胶。此过程会产生粉尘、噪声。 ⑤破碎:将需要破碎的废铁、废铝、废铜、废钢、废塑料、塑胶等运至破碎区,并使用破碎机进行破碎。此过程会产生噪声、粉尘。 ⑥分选:将需要分选的材料通过传送带输送到磁选机内进行磁选,物料进入磁选机的分选空间后,受到磁力和机械力(包括重力、离心力、惯性力和流体动力阻力)的作用,由于受到不同的磁力作用,沿着不同的路径运动,从而将废铁从中分离出。其中熔炼炉渣(SW59)、铸造砂(SW59)、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SW59)中的废铁被分离出。此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废渣和噪声。其余破碎后需要进行分选的原料进入色选机分离出废铁、废铝、废铜、废钢。此过程会产生粉尘和噪声。 ⑦打包:经过分类收集的废铁、废铝、废铜、废钢分别经过打包机压实为立方块,压块尺寸为600*800,后使用吨袋进行包装外售。此过程会产生噪声。 | 实际建设情况:①称重、储存:建设单位收集的原料进入厂区后,通过地磅称重,随后在卸货区域卸货,并通过台账登记、贴码扫码等方式对所收集的原料进行登记管理,做到每一批原料都能够有效追溯,以便管理。各类电子废弃物、废金属、废电线电缆和熔炼炉渣、铸造砂、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进厂卸货后,分类堆放在厂房四的原料仓。 ②分类处理:电子废弃物、废电线电缆通过电动叉车和手动叉车运送至厂房一进行拆解;废金属中体积较大的废钢、废铁转运至厂房二的成品仓直接出售,特殊钢及体积较小、厚度较薄的废钢、废铁送至打包区域压块,其余废金属送至厂房二的破碎线进行破碎;熔炼炉渣、铸造砂、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固废送至色选磁选线进行金属回收。 ③拆解、分选:本项目建设一条通用拆解线,主要对废旧电器、废旧机械设备、废电机进行拆解,其中冰箱、空调的制冷剂已在入厂前抽取。拆解工艺采用人工+机械辅助方法进行,人工用电动工具进行拆解,拆解产物为废金属、废塑料、废橡胶、压缩机、废电线、电源、电池类(锂电池)、电路板、电子杂件、保温材料、背光灯管、废矿物油等。此过程会产生噪声、粉尘、拆解产物。 根据拆解产物性质的不同,将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拆解产物中的废金属、废塑料、废橡胶分别进行回收处理;废电线送至剥铜工序处理;压缩机、电源、电池类(锂电池)等属于电子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但因含有危险废物特性物质,此类拆解物不在本项目中进行进一步拆解,按照电子废弃物管理,在拆解产物暂存区分类暂存后,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作业及生产管理指南(2015年)》等相关要求,交由有资质单位继续拆解或处置;电子杂件运至成品仓暂存,定期外售给有资质单位回收利用;保温材料不属于危险废物,但具有一定的环境危害性,为将环境风险降至最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电路板(HW49)、废矿物油(HW08)背光灯管(HW29)等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④剥铜:使用剥线机对废电线、电缆进行剥皮,拆解出废铜、废塑料、塑胶。此过程会产生粉尘、噪声。 ⑤破碎:将需要破碎的废铁、废铝、废铜、废钢、废塑料、塑胶等运至破碎区,并使用破碎机进行破碎。此过程会产生噪声、粉尘。 ⑥分选:将需要分选的材料通过传送带输送到磁选机内进行磁选,物料进入磁选机的分选空间后,受到磁力和机械力(包括重力、离心力、惯性力和流体动力阻力)的作用,由于受到不同的磁力作用,沿着不同的路径运动,从而将废铁从中分离出。其中熔炼炉渣(SW59)、铸造砂(SW59)、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SW59)中的废铁被分离出。此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废渣和噪声。其余破碎后需要进行分选的原料进入色选机分离出废铁、废铝、废铜、废钢。此过程会产生粉尘和噪声。 ⑦打包:经过分类收集的废铁、废铝、废铜、废钢分别经过打包机压实为立方块,压块尺寸为600*800,后使用吨袋进行包装外售。此过程会产生噪声。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经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一根 15m 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无组织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经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一根 15m 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无组织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单位应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申领排污许 可证,并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及本环 评制定的监测计划等相关要求定期进行监测。建设单位运行管理应符合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要求,包括(1)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无组织排放控制等要求;(2)自行监测要求、 台账记录要求、执行报告内容和频次等要求;(3)排污单位信息公开要 求;(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等。 建设单位应按照 HJ 944 要求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落实环境管理 台账记录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包括台账的记录、整理、 维护和管理等,台账记录频次和内容须满足排污许可证环境管理要求, 并对台账记录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建设单位环境管理 台账应真实记录基本信息、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污染防治措施运行 管理信息、监测记录信息及其他环境管理信息等。生产设施、污染防治 设施、排放口编码应与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载明的编码一致。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单位应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申领排污许 可证,并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及本环 评制定的监测计划等相关要求定期进行监测。建设单位运行管理应符合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要求,包括(1)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无组织排放控制等要求;(2)自行监测要求、 台账记录要求、执行报告内容和频次等要求;(3)排污单位信息公开要 求;(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等。 建设单位应按照 HJ 944 要求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落实环境管理 台账记录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包括台账的记录、整理、 维护和管理等,台账记录频次和内容须满足排污许可证环境管理要求, 并对台账记录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建设单位环境管理 台账应真实记录基本信息、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污染防治措施运行 管理信息、监测记录信息及其他环境管理信息等。生产设施、污染防治 设施、排放口编码应与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载明的编码一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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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三级化粪池 |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三级化粪池 | 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监测达标 |
| 1 | 布袋除尘 |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 | 布袋除尘 | 经布袋除尘治理后监测达标 |
| 1 | 无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无 | 厂界外1米监测达标 |
| **项目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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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无搬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无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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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无削减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无削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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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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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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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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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