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 **永**闽宁镇人才公寓3-3-209号房 | 253572.00元 | 92.96 |
采购包1(男、女护士鞋):
货物类(****)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1-1 | 男、女护士鞋 | 歌瑞丝绮 | 定制 | 3729 | 双 | 68.00 | 253572.00 |
| 采购人代表: | 张雅珍(资格审查)、陈美榕(评标) |
| 评审专家: | 王敏、唐林林、唐飞、徐建生 |
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按1.5%计算后整体下浮30%计取,服务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取。
(2)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
(3)代理服务费账户信息: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351********0141002762;开户名称:****;开户行:****公司****营业部。
2.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采购包1男、女护士鞋:2663元;
收取对象:采购包1中标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在资格性审查阶段,****小组评定,**市麦****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项目名称的填写与本项目的项目名称不一致,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一、1.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的规定,其资格审查不通过;其余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2.在符合性审查阶段,******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商贸有限公司均未在投标文件中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三、商务条件”的全部内容,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6.2符合性审查-(6)-②商务符合性中:“(2)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三、商务条件”全部内容的或任意一项内容存在负偏离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的规定,上述三家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均不通过,其余各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名称:****
地址:**省**市**区东街134号
联系方式:0591-****6028
名称:****
地址:**省**市**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三层
联系方式:0591-****7532
项目联系人:赖航、于小燕、蔡月琴
电话:0591-****7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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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