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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办理**现代鑫源牧业产业园(一期存栏10000头奶牛)取水许可的申请》(鑫奥特字〔2025〕1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在未取得取水许可审批有关手续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设施,该行为违反了《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你单位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鉴于该项目已****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该项目补办取水许可有关手续。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严格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水
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现代鑫源牧业产业园(一期存栏10000头奶牛)位于**市**县段纯镇段纯村东北,****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现代鑫源牧业产业园项目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存栏10000头奶牛,建设牛舍、饲草存储间、饲草加工车间、沼气池、生活区、办公楼、粪污处理设施、降温挤奶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
该****交易所****公司出具的《水权交易鉴证书》(中水交鉴字〔2025〕107号),交易标的:****水利局150.0万m3水**使用权,交易主体:买方为****、****水利局,交易期限:2024年12月10日-2029年12月9日。该项目交易水源为岩溶地下水,为**县中煤****公司200万吨/年焦化技术改造项****水利局收储指标,符合《水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水权收储与处置、水权有偿出让等相关要求。
二、同意该项目生产、职工生活取水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批复项目总取水量18.32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17.52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0.80万m3/a。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项目****水利局水权交易取得,若因项目水权交易到期未延续,导致不能满足用水需求,建设单位应寻找其他水源,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四、同意该项目生产及职工生活用水取水口设在**现代鑫源牧业产业园厂区南侧岩溶水井井口(坐标:东经111°34′49.0″、北纬36°51′35.2″****泵站及输水管道送至生产生活用水点。
五、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财政厅 ****总局****税务局 ****水利厅《关于明确我省水**税改革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晋财税〔2024〕9号)等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依法依规缴纳水**税。
六、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大各项废污水利用量,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七、鉴于该项目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八、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论证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51-****435
附件:******现代鑫源牧业产业园(一期存栏10000头奶牛)水**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水利厅
2025年8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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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鑫源牧业产业园(一期存栏10000头奶牛)水**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国务院令《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委托****编制完成了《******现代鑫源牧业产业园(一期存栏10000头奶牛)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水利厅于2025年4月15日在**主持召开了《报告书》技术审查会,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参加会****水利局、****水利局。在听取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现代鑫源牧业产业园(一期存栏10000头奶牛)位于**市**县段纯镇段纯村东北,****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该项目予以备案证(项目代码:****)。****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现代鑫源牧业产业园项****开发区区域位置关系的情况说明”,****开发区规划范围进行了调整,该项目地块未****开发区的规划区域。**现代鑫源牧业产业园项目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存栏10000头奶牛,建设牛舍、饲草存储间、饲草加工车间、沼气池、生活区、办公楼、粪污处理设施、降温挤奶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
二、《报告书》经分析论证,核定该项目取水量18.32万m3/a,其中:奶牛养殖取水量17.52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0.80万m3/a。奶牛养殖取水指标48.0L/(头﹒d),符合《**省用水定额第1部分:农业用水定额》(DB14/T1049.1-2020)牲畜饲养(牛)用水定额50L/(头﹒d)的要求;职工生活用水指标110.0L/p﹒d,符合《**省用水定额第4部分:居民生活用水定额》(DB14/T1049.4-2021)规定的50万以下人口小城市室内有给水排水卫生设备和淋浴设备用水定额120L/p﹒d的要求。
三、《报告书》在分析区域水**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通过水权交易,确定该项目生产、生活取水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合理配置的要求。
四、《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交易所****公司出具的《水权交易鉴证书》(中水交鉴字〔2025〕107号),交易标的:****水利局150.0万m3水**使用权;交易主体:买方为****,****水利局;交易期限:2024年12月10日-2029年12月9日。由此推算,****年用水权指标为30万m3。
****现有1眼水井,井深603.0m,开采岩溶地下水,出水量48m3/h(42.0万m3/a),可以满足该项目取水量18.32万m3/a的需求。该项目取水量在通过水权交易取得用水权的指标内。
六、该项目地下水取水口位于岩溶井井口,坐标:东经111°34′49.0″、北纬36°51′35.2″。
七、当地岩溶地下水所检测指标除总硬度外,其他各项检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可作为该项目生产、生活用水水源。
八、该项目配套建设粪污水处理工程,粪污水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牛舍冲洗,剩余部分用于项目区周边矿山生态修复耕地及牧草地的施肥及土壤改良;非灌溉期粪污水暂存于沼液贮存池,不得外排。业主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确保废污水不外排,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固废、危废、医疗废物应严格按环保要求处置。
九、业主应严格遵守水**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退水管理,完善计量设施和取水口在线监控计量设备,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报告书》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论证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该项目取水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水权交易),可满足该项目取水量18.32万m3/a的需求。
《报告书》通过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