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磺回收装置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项目(招标编号:****)招标评标工作已于2025年09月18日完成,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09月18日开始,公示三日。
一、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总报价(元) | 服务期 | 服务质量标准 |
| 标段(包):一标段:下寺湾净化厂硫磺回收装置技术服务项目 | ||||
| 第1名 | **** | 2,238,18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65日内完成 |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要求 |
| 第2名 | **佰瑞达新****公司 | 2,296,084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65日内完成 |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要求 |
| 第3名 | ******公司 | 2,323,59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65日内完成 |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要求 |
| 标段(包):二标段:直罗净化厂硫磺回收装置技术服务项目 | ||||
| 第1名 | ******公司 | 845,34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65日内完成 |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要求 |
| 第2名 | ******公司 | 863,59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65日内完成 |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要求 |
| 第3名 | **格****公司 | 880,38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65日内完成 |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要求 |
以上 6 位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资格能力条件、质量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有关单位对此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单位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所提异议的内容;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书面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对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管部门投诉。
四、联系方式招标人:****
地址:**省**市**茶坊街道马坊村
联系人:刘工
电话:180****5217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科技二路 75 号**石油大厦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029-****3040
电子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