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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 2024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检查评估工作,经专家评审和会议审定,我县唯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余杞敏同志2024年度传承情况评估结果为“合格”。
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2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等书面形式实名向******保护中心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18155 668085
通讯地址:**县东北****路与黄湖路交叉口******保护中心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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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