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审批局拟对****现代化养鸡棚项目、******公司****养殖场项目、****开发区管理委员****经济开发区****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表。
公示期:9月18日-9月24日
联系电话:0317-****072
听证告知: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审批局
2025年9月18日
附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现代化养鸡棚项目 | **** | **县 | ******公司 | 该项目位于**县杨家寺乡小天罡村东南约640米处。本次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25栋高标准自动化鸡棚,其中23栋每棚存栏量为5万只,2栋每棚存栏量为4.5万只,年出栏量744万只,年产营养土原料27500吨。项目投资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8万元。 | 该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运营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环境影响,具体防治措施如下: (一)废气相关治理措施。废气主要为养殖区鸡舍、固粪处理区、黑膜发酵池产生的恶臭气体和生物质锅炉废气。其中鸡舍采取加强通风、干清粪、喷洒除臭剂等方式,废气无组织排放;固粪处理区废气收集后经生物除臭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沼气脱硫后火炬燃烧;黑膜发酵池密闭,喷洒除臭剂,废气无组织排放。生物质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旋风除尘器+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5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相关治理措施。鸡舍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通过黑膜发酵池处理后,产生的沼液用于周边农田施肥。锅炉排水用于鸡舍冲洗和厂区泼洒抑尘。 (三)固体废物相关治理措施。鸡粪用于场内生产营养土,羽毛和病死鸡厂区内暂存,定期交无害化处置单位处理。锅炉燃烧残渣、除尘灰收集后外售。黑膜发酵池沼渣进入固粪处理区处理。产生的防疫医疗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声相关治理措施和标准。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风机消声、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 2 | ****养殖场项目 | ******公司 | **县 | ******公司 | 该项目位于**县梁集镇赵辛村,距西邵庄村西南约1250米处。本次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30栋高标准自动化鸡棚,年出栏量1080万只,年产营养土原料40000吨。项目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9万元。 | 该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运营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环境影响,具体防治措施如下: (一)废气相关治理措施。废气主要为养殖区鸡舍、营养土原料生产区、黑膜发酵池产生的恶臭气体和生物质锅炉废气。其中鸡舍采取加强通风、干清粪、喷洒除臭剂等方式,废气无组织排放;营养土原料生产区废气收集后经生物除臭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沼气脱硫后火炬燃烧;黑膜发酵池密闭,喷洒除臭剂,废气无组织排放。生物质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旋风除尘器+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5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相关治理措施。鸡舍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通过黑膜发酵池处理后,产生的沼液用于周边农田施肥。锅炉排水用于鸡舍冲洗和厂区泼洒抑尘。 (三)固体废物相关治理措施。鸡粪用于场内生产营养土,羽毛和病死鸡厂区内暂存,定期交无害化处置单位处理。锅炉燃烧残渣、除尘灰收集后外售。黑膜发酵池沼渣进入固粪处理区处理。产生的防疫医疗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声相关治理措施和标准。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风机消声、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 3 | ****经济开发区****处理厂项目 |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县 | ******公司 | 该项目位****开发区发展新区,孟大线以南,孟东干沟以东。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为:(1****处理厂1座,污水处理规模为3000m3/d,占地面积9046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518.71平方米。(2)**配套污水收集管网约15.695公里(其中混凝土管DN500约6公里,PE管DN300约4.135公里,PE管DN160约5.56公里),含2****泵站。项目投资7395.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5万元。 | 该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运营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环境影响,具体防治措施如下: (一)废气相关治理措施。污水处理过程中粗格栅及进水提升泵池、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污泥池、污泥脱水机房采取密闭措施,产生的废气收集至一体化生物除臭滤池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二)废水相关治理措施。本项目运营中产生的废水与收水范围内污水一并处理,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黑**及运东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7-2018)表1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市消除V类河流及水质保障攻坚行动方案》中附件2排污单位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后排入附近地表水体。 (三)固体废物相关治理措施。栅渣、沉砂收集后暂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委外处置;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处理;废生物除臭填料由厂家定期更换并回收处理;废药剂包装物收集后暂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在线监测废液、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废试剂包装物、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均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需要进行危险性鉴别,鉴别结果出来前按危废管理。 (四)噪声相关治理措施和标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厂区内合理布置、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