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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县2025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城镇住宅用地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5-09-18 17:30 至 2025-10-03 17:30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2459.00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办事处万率家和小院东侧 | |||
| 经度 | 115.020472 | 纬度 | 37.044515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08-23 至 2025-09-17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赵媛 | 单位联系电话 | 183****0542 | ||
| 样品检测单位 | ||||||
| **实朴****公司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赵媛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3****0542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刘鹏程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87****9123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县**大街296号 | |||||
| 报告主要结论 | **县2025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城镇住宅用地位于滏漳大道、230国道和**大道围合范围内,****办事处****社区土地,项目地块面积0.2459公顷(3.6885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5.020472,北纬37.044515;四至范围:****县2025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西至**县睿****公司,****社区地,****社区地。 该地块2024年前是苗圃,主要种植松树、白蜡和紫叶李等,未使用化肥和农药,自然生长;靠地块北端设有看护房;2024年开春后该地块开始动工,当年建设为硬化道路及绿化带,硬化路面地下设有雨水、污水、消防、给水管道及检查井,绿化带内有电缆线用于路灯照明,截止目前该道路未正式开放交通,市政管线未投入使用。 该地块原土地用途为农用地,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共设置3个土壤点位,共采集分析土壤样品7组(含1组平行样)。样品全部送由**实朴****公司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包括pH、45项基本因子。 检测结果显示检出项有铜、镍、铅、镉、砷、汞,检出值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测定的VOCs、SVOCs等所有样品均未检出,土壤呈碱性。土壤样品各检测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到该阶段(技术路线第二阶段)结束,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该地块可以作为城镇住宅用地进行开发利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