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9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海工码头)

审批
浙江-台州-三门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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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5年9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海工码头)

发布时间:2025-09-18 16:4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码头工程

**县健跳镇六敖北塘外

****

******公司

**2个10000吨级泊位,分别为1个1万吨级通用泊位和1个1万吨级件杂货(重件)泊位,占用岸线长度237m,设计年吞吐量为260.5万吨,年设计通过能力为333.3万吨。对进港航道、码头前沿海域及引桥间港池进行疏浚,方量为105.60万m3,其中,**进港航道连接段(1.12km)。

建设单位按规定以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在公示过程中未收到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生活污水(含船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纳管标准后统一清运至****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至沿湖塘港;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船舶含油污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

2、废气:扬尘:每天1次对码头区域冲洗、保持清洁减少扬尘。机械尾气:(1)选购排放污染物少的环保型高效装卸机械和运输车辆。加强机械、车辆的保养、维修,使其保持正常运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2)船舶采用优质低硫燃料,尾气达标排放。

3、固废:(1)码头和船舶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内贸船生活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外轮的生活垃圾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检疫局的指导下开展处置工作。(2)含油抹布、废润滑油、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陆域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3)疏浚土,全部外抛至抛泥区。疏浚土倾倒前应先办理相关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等相关要求进行监测和管理。

4、噪声:(1)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充分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机械,对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装置、消声器。(2)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3)加强调度和交通疏导、减少车辆和船舶鸣笛;。

5、海洋生态:采用先进施工工艺,控制施工范围,施工时间应避开宽体舌鳎、鲹蓝圆鲹产卵盛期(5-8月),落实生态补偿。

6、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包括溢油风险应急物资。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28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9793 传真:****1184

通讯地址:**省**市**区****路10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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