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8日上午,****农业农村局举行**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服务项目采购评审工作,五人小组评审专家依据本次采购文件要求,采用综合评分的方式对本项目进行公开、公正、公平地评审,****纪委全程监督。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服务项目
二、成交信息
(一)供应商名称:****
(二)供应商地址:**省**市高新区红枫路29号
(三)成交金额:¥8566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万伍仟陆佰陆拾圆整)
三、评审专家名单
窦辉、万文、俞卉蓉、俞宗晨、张骏。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印**路汇通大厦2020室,联系电话:0555-****814。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3. 被质疑人名称;
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必要的法律依据;
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农业农村局;
地址:**市**区印**路汇通大厦2020室;
项目联系人:张明大;
联系电话:0555-****814,182****4610;
邮 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