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污泥等一般固废**化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污泥等一般固废**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8日-2025年9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635-****255
邮箱:lqshbjhpk @lc.****.cn
通讯地址:**省****办事处济津街999****中心****服务区14号窗口
邮编:2526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污泥等一般固废**化利用项目 | ****办事处柴庄西南侧、514国道以南约360m处 | **** | ******公司 | 该项目位****办事处柴庄西南侧、514国道以南约360m处,依托现有车间建设,不新增占地面积,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项目为技改项目,拟将原有两条108m×3.6m×2.35m烧结砖隧道窑改为一条218m×8.6m×3m烧结砖隧道窑,以粉煤灰、炉渣、河底淤泥、****处理厂生活污泥和属性为一般固废的造纸污泥等工业污泥)、污泥干化分散料等为原辅料,经污泥干化预处理、上料、破碎、筛分、拌合、真空挤砖、切割成型、自动码坯、烘干、焙烧、检验等生产工序生产新型环保烧结砖,技改完成后项目设计生产能力由年产新型环保烧结砖(折标砖)6000万块增加至6400万块。该项目已取得**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围挡、覆盖、洒水、加强车间通风等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合理回用,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得外排;采取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等措施,防止噪声扰民;固体废弃物须定点堆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隧道窑焙烧废气经SNCR脱硝+钠钙双碱法脱硫+湿电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3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SO2、NOX、氟化物排放浓度及速率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一般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重金属元素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及《****处理厂污泥处置单独焚烧用泥质》(GB/T24602-2009)表3中较为严格的标准限值要求,逃逸氨浓度需满足《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2301-2017)表14 SNCR脱硝技术主要工艺参数及效果要求,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上料、破碎、筛分、拌合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一般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污泥暂存产生的恶臭气体经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 你单位需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无组织管控要求,使厂界颗粒物、SO2、氟化物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排放限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排放限值,甲烷厂区最高体积浓度执行《****处理厂污泥处置、制砖用泥质》(GB/T25031-2010) 表5中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三)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除尘系统、脱硫系统、车辆冲洗用水循环使用,除尘、脱硫系统更换水回用于混料工序,不得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暂存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于封闭车间内,再经过基础减振、设备降噪、隔声、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等降噪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废润滑油、废油桶、废维修手套和含油抹布、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管理,确保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的要求建设。一般固体废物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 第四十三号)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 第82号)的要求进行管理:废泥坯、不合格品、脱硫除尘产生的石膏及尘渣、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外售综合利用。你单位须确保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对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六)加强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生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区、洗车平台设定为一般防渗区,污水管线、新型环保厕所、危废暂存间、污泥存放区、沉淀池、污泥暂存池设定为重点防渗区,须采取防渗、防腐、防流失及防扬散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要求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容管理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强化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严防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八)做好污染物总量控制。根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该项目不占用COD、氨氮总量指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量需分别控制在1.815t/a、4.803t/a、1.735t/a范围内。 (九)做好污泥使用管理。你单位需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污泥进厂控制管理要求,确保使用污泥满足《****处理厂污泥处置、制砖用泥质》(GB/T25031-2010)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