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辆7米级纯电动城市公交车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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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辆7米级纯电动城市公交车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辆7米级纯电动城市公交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8月29日

开标日期:2025年9月18日14时00分

第一中标人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0000元

第二中标人候选人名称:******公司

投标报价:****0000元

第三中标人候选人名称:**金龙****公司

投标报价:****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20辆7米级纯电动城市公交车采购项目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县**大道东侧(国强建材城南侧)

联系人:王亚平

联系电话:0558-****820

招标代理名称:****

地 址:**省**市**区义城街道紫云路888号

邮 编:230051

联 系 人:于工、刘工

电 话:139****0189

公示期: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2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联系电话:0551-****0155。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质疑)对象的投标人的名称;

3、被异议人名称;

4、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扫面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扫面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质疑)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书面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三、发布公示媒介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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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8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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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候选人公示
20辆7米级纯电动城市公交车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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