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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决定以下项目实行对外委托评审,请****财政局关于印发《**市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实施意见(修订)》(瓯财建〔2023〕1号)的相关规定,于2025年9月19日上午9:00****财政局三楼会议室参加会议。请投标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
2025年第二十九期委托评审项目:(单位:万元)
1、****医院内、儿科病房大楼项目 结算评审 送审金额:8626.7402 (预审:建融)
2、**市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二期定高产业园2****中心 预算评审 送审金额:1034.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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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