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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 | 建设单位法人:吴金姿 |
| 吴金姿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 |
| **县东门镇横岸村大呇屯 |
| ****杉木油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6-C266-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县 **县东门镇横岸村大呇屯 |
| 经度:108.****321 纬度: 24.****831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1-25 |
| 河(罗)环审〔2024〕1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0 |
| 1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25MA5PD5142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225MA5PD51427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4********542539W | 竣工时间:2024-12-2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8-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1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content/101512.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杉木油7.5t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杉木油7.5t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炭化窑尾气排放底部燃烧器燃烧过程产生的热量,由燃烧器外壁均匀分布的冷却水管进行冷却降温,该过程将产生蒸汽,蒸汽通过管道引致杉木油蒸馏罐,对罐内杉木木糠进行蒸煮制油 | 实际建设情况:炭化窑尾气排放底部燃烧器燃烧过程产生的热量,由燃烧器外壁均匀分布的冷却水管进行冷却降温,该过程将产生蒸汽,蒸汽通过管道引致杉木油蒸馏罐,对罐内杉木木糠进行蒸煮制油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 项目蒸馏工序产生的 VOCs 通过罐体密闭、二级冷凝(间接水冷)收集, VOCs 无组织排放量较少。杉木油油水分离工序在厂房外部进行,通风条件良好,且周边无居民点分布,蒸馏废气无组织形式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2、废水 废水主要为**杉木油油水分离废水。 (1)**杉木油油水分离废水 蒸馏工序后,经冷凝管冷却,蒸汽冷凝水及原材料蒸出的水份,经油水分离后,有废水产生。油水分离废水用作机制炭生产线水浴除尘补充用水,不外排。 (2)冷却废水 蒸馏罐内蒸馏的杉木油与蒸汽混合物通过冷凝管进入冷却罐内进行冷却,冷却罐采用冷却水进行冷却,冷却罐置于冷却水池内,为间接冷却。冷却水池的体积为8m3。由于蒸汽温度较高,冷却水在冷凝过程产生损耗,运行需定期补充损耗用水。 3、噪声 项目建设过程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保养、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排放(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 本工程无新增职工,无新增职工生活垃圾。 **杉木油通过对杉木木糠进行蒸煮制得,蒸煮后的木糠回用于机制炭生产线,因此,本次评价主体生产过程基本无固体废物产生。 项目运行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设备检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收集后,可回用部分回用于设备润滑,不可回用部分依托厂区已建的危废暂存间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5、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污染防治措施 ①过程防控 项目在生产运营过程中,应做好设备的维护、检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同时,加强污染物产生主要环节的安全防护、报警措施,以便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生产过程中的各种物料及污染物均与天然土壤隔离,不会通过裸露区渗入土壤及地下水。 ②分区防控 厂区生产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车间地面采用水泥硬化;冷凝罐为合金材质,罐体较为稳定不易破裂。生产运行过程定期检查罐体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定期维护设备。 (2)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冷凝水、油水分离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用水满足生产要求,定期维护保养冷凝罐,可有效防止污水下渗到土壤和地下水;项目产生的废气经过有效处理后排放量不大,且不属于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废气经大气沉降后对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不大。 综上所述,采取分区防护措施后,对地下水、土壤有影响的各个环节能得到良好控制,项目污染物对地下水和土壤均无污染途径,因此项目不需对地下水、土壤进行追踪监测。 6、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项目涉及风险物质的主要为机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企业应配备应急物资,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加强风险防范,定期进行安全评价和隐患排查,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每年进行事故应急培训和演练,以减少发生环境风险事件的可能性。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 项目蒸馏工序产生的 VOCs 通过罐体密闭、二级冷凝(间接水冷)收集, VOCs 无组织排放量较少。杉木油油水分离工序在厂房外部进行,通风条件良好,且周边无居民点分布,蒸馏废气无组织形式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2、废水 废水主要为**杉木油油水分离废水。 (1)**杉木油油水分离废水 蒸馏工序后,经冷凝管冷却,蒸汽冷凝水及原材料蒸出的水份,经油水分离后,有废水产生。油水分离废水用作机制炭生产线水浴除尘补充用水,不外排。 (2)冷却废水 蒸馏罐内蒸馏的杉木油与蒸汽混合物通过冷凝管进入冷却罐内进行冷却,冷却罐采用冷却水进行冷却,冷却罐置于冷却水池内,为间接冷却。冷却水池的体积为8m3。由于蒸汽温度较高,冷却水在冷凝过程产生损耗,运行需定期补充损耗用水。 3、噪声 项目建设过程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保养、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排放(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 本工程无新增职工,无新增职工生活垃圾。 **杉木油通过对杉木木糠进行蒸煮制得,蒸煮后的木糠回用于机制炭生产线,因此,本次评价主体生产过程基本无固体废物产生。 项目运行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设备检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收集后,可回用部分回用于设备润滑,不可回用部分依托厂区已建的危废暂存间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5、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污染防治措施 ①过程防控 项目在生产运营过程中,应做好设备的维护、检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同时,加强污染物产生主要环节的安全防护、报警措施,以便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生产过程中的各种物料及污染物均与天然土壤隔离,不会通过裸露区渗入土壤及地下水。 ②分区防控 厂区生产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车间地面采用水泥硬化;冷凝罐为合金材质,罐体较为稳定不易破裂。生产运行过程定期检查罐体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定期维护设备。 (2)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冷凝水、油水分离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用水满足生产要求,定期维护保养冷凝罐,可有效防止污水下渗到土壤和地下水;项目产生的废气经过有效处理后排放量不大,且不属于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废气经大气沉降后对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不大。 综上所述,采取分区防护措施后,对地下水、土壤有影响的各个环节能得到良好控制,项目污染物对地下水和土壤均无污染途径,因此项目不需对地下水、土壤进行追踪监测。 6、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项目涉及风险物质的主要为机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企业应配备应急物资,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加强风险防范,定期进行安全评价和隐患排查,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每年进行事故应急培训和演练,以减少发生环境风险事件的可能性。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杉木油生产项目切实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及监测措施,确保环境保护设施有效运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妥善处理处置,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 实际建设情况:****杉木油生产项目切实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及监测措施,确保环境保护设施有效运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妥善处理处置,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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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杉木油油水分离产生的废水用于补充机制炭生产线 水浴除尘用水 | 废水不外排 | **杉木油油水分离产生的废水用于补充机制炭生产线 水浴除尘用水 | 废水不外排 |
| 1 | 落实无组织废气防治措施,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GB16297-1996) | 落实无组织废气防治措施,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 厂界达标 |
| 1 | 加强设备保养、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排放 | 加强设备保养、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 | 噪声值东、西、南、北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 |
| 1 | **杉木油通过对杉木木糠进行蒸煮制得,蒸煮后的木糠回用于机制炭生产线,因此,本次评价主体生产过程基本无固体废物产生。 运行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设备检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收集后,可回用部分回用于设备润滑,不可回用部分依托厂区已建的危废暂存间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 **杉木油通过对杉木木糠进行蒸煮制得,蒸煮后的木糠回用于机制炭生产线,因此,本次评价主体生产过程基本无固体废物产生。 运行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设备检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收集后,可回用部分回用于设备润滑,不可回用部分依托厂区已建的危废暂存间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
| 设备检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收集后,依托厂区已建的危废暂存间收集暂存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设备检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收集后,依托厂区已建的危废暂存间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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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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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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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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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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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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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