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二期(**市)-**市海洋防灾减灾AI基础设施和海洋大模型建设(一)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二期(**市)-**市海洋防灾减灾AI基础设施和海洋大模型建设(一)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二期(**市)-**市海洋防灾减灾AI基础设施和海洋大模型建设(一) 合同金额(元):****1760.00 中标供应商:****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二期(**市)-**市海洋防灾减灾AI基础设施和海洋大模型建设(一)项目于2024年12月16日签订合同,编号:****。项目实施过程中,为提升项目设备的运行环境、确保其高可靠性与稳定性,强化专业安全防护能力,将原合同中全部部署在山水大厦二楼机房的所有设备调整为:大部分设备部署在**市城市大数据机房(坂田),小部分设备部署在山水大厦二楼机房。因此,对原合同中共计8项内容,金额839,300.00元进行核减(清单详见附件1),并变更技术方案。本次变更技术方案已于2025年6月30日通过专家评审。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二期(**市)-**市海洋防灾减灾AI基础设施和海洋大模型建设(一)》项目所采购设备部署位置变化,将原合同中全部部署在山水大厦二楼机房的所有设备调整为:部分设备部署在**市城市大数据机房(坂田),部分设备部署在山水大厦二楼机房,对原合同中涉及8项内容,进行核减,并变更技术方案,此次合同变更后,合同金额不变。上述两次变更技术方案于2025年6月30、2025年9月17日通过专家评审,为保障**市城市大数据机房(坂田)与山水大厦二楼机房业务数据互联互通,新增4项设备。现签订补充协议,就变更内容进行约定,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9月18日至2025年09月25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 地址:**市**区新闻路山水大厦西座二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保障中心 地址:**市**区景**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546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