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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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农业农村局 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五农文〔2025〕35号)文件要求,为顺利完成我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项目,现公开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内容

项目补助作物为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甘薯等粮食作物以及油菜等油料作物,其余经济作物不能纳入补贴范围,支持环节为机械耕整、机械起垄播种、统防统治、机械收割。服务对象突出小农户,引导小农户自觉自愿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各服务主体服务小农户的面积应高于服务总面积的60%(土地经营规模不超过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倍的普通农户为小农户,我县户均承包地面积为8.01亩,即土地经营规模不超过80.1亩的普通农户为小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土地经营规模超过80.1亩的普通农户均为非小农户)。

二、补助标准

承担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的服务主体开展粮油作物机械化作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惠价格服务,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确权面积为依据,按照实际服务面积,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项目实施的服务主体给予补助。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额不超过130元,在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中享受补助的环节,不能在其它项目里重复享受补贴。单个主体享受项目资金补助最高不得超过20万元。具体服务环节补助标准如下:

(一)机械耕整(限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甘薯、油菜)。每次补助30元/亩,全年不超过2次。

(二)机械起垄播种(限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甘薯、油菜)。每次补助30元/亩,全年不超过1次。

(三)统防统治(限水稻、玉米、大豆、油菜)。每次补助10元/亩(使用无人机开展作业的补助5元/亩),全年不超过1次。

(四)机械收割(限水稻、玉米、油菜)。每次补助30元/亩,全年不超过1次。必须为机械化作业,应配备适宜的机械收割设备。

三、申报条件

(一)规范化要求

1.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农业服务专业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公司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2.诚信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

3.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4.给服务队员购买相关保险。

(二)服务能力要求

1.****服务队员。

2.拥有与承担计划服务面积相匹配的农机设备。

3.原则上年度累计服务能力按标准折算达到500亩以上(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0.35A+0.26B+0.13C+0.26D,其中A、B、C、D分别为耕、种、防、收各环节累计服务面积)。

四、申报资料

(一)营业执照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复印件(经营范围包含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或劳务服务等内容)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报主体征信证明

(四)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五)以服****服务队员购买保险的保单复印件****服务队员名单数量一致)

****服务队员名****服务队员数量一致,与承担计划服务面积相匹配)

(七)机械设备图片(与实施方案中机械设备数量一致,与承担计划服务面积相匹配)

以上材料缺一不可,需按顺序装订成册。

五、遴选方式

****政府为项目业主,负责组织本辖区内服务主体报名,并对申报主体资格条件及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把关,****农业农村局组建专家组,以遴选方式确定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结果将依规进行公示。

六、其他事项

符合申报条件的服务主体请于2024年9月19日(星期五)前提交申****人民政府,逾期不候。实施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未通过验收的服务主体,以****纪委监委处理的服务主体(法人),不得参加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遴选。

****政府联系人:刘杰,电话134****2406

****政府联系人:陈家宪,电话138****3400

****政府联系人:唐刚,电话135****6109

****政府联系人:陈淑敏,电话183****5743

****政府联系人:陆红珍,电话133****0886

****政府联系人:张万龙,电话134****2323

****政府联系人:祁文凯,电话193****8899

****政府联系人:简宏旭,电话150****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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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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