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债权基本情况
现将甘****公司享有的**宝瑞****公司等20户不良资产债权面向社会公开处置,并予以公告。
拟转让债权明细表
基准日:2025年8月31日 单位:元
|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本金 |
利息(截止2025年5月31日) |
代垫费用 |
合计 |
抵(质)押及其他保证情况 |
诉讼状态 |
| 1 |
权改玲、赖** |
1,500,000.00 |
175,223.50 |
1,675,223.50 |
抵押人:权改玲、赖**。 抵押物:位于**市**区**路街道**路第2单元第14层1402室的住宅,建筑面积151.71㎡。 |
未诉 |
|
| 2 |
赖昱辰、刘晨晨 |
2,689,900.00 |
815,304.67 |
78,038.00 |
3,583,242.67 |
抵押人:李虹波、刘会芳。 抵押物:位于****区办公用房**市**区汉**路33幢10801室办公用房,建筑面积619.06。 |
执行中 |
| 3 |
董建民、刘贞芳 |
250,000.00 |
42,104.18 |
32,104.00 |
324,208.18 |
抵押人:董建民、刘贞芳。 抵押物:位于**省**市**区**街道建工中街8号第4单元6层602室的住宅,建筑面积87.15㎡。 |
确权未执行 |
| 4 |
**凯****公司 |
8,450,000.00 |
4,548,082.40 |
175,509.00 |
13,173,591.40 |
抵押人:张鹏。 抵押物:位于**市****花园A区会所1幢的商业房产,建筑面积3526.06㎡。 保证人:****公司、******公司、****公司、**新千房****公司、张鹏、李静、薛云天、肖荣、洪森、巩宣逸、刘炯、魏银。 |
确权未执行 |
| 5 |
****酒店****公司 |
1,106,066.69 |
407,936.71 |
46,366.00 |
1,560,369.40 |
抵押人:**创新航****公司。 抵押物:位于**市**区段家滩20号的摩托车市场厂房,该抵押物为自建房,无产权手续,建筑面积10000㎡。 质押人:白宏勋。 质押物:持有的**创新航****公司价值2000万股权。 保证人:****商贸****公司、**创新航****公司、****集团有限公司、王润钗、王敏义、王喜秀、张红梅、王威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执行中 |
| 6 |
******公司 |
7,320,042.00 |
4,005,001.95 |
114,816.00 |
11,439,859.95 |
保证人:**市广升中小企业****公司、**巨鹏****公司、刘开军、陆小红、张琇灵、骆晓、杨晖。 |
终结执行 |
| 7 |
**巨鹏****公司 |
8,630,000.00 |
5,012,200.00 |
119,816.00 |
13,762,016.00 |
质押人:张琇灵、杨晖。 质押物:持有**巨鹏****公司的1200万股股权。 保证人:******公司、张琇灵、骆晓、杨晖。 |
破产清算 |
| 8 |
**海博陆****公司 |
10,000,000.00 |
8,507,053.26 |
292,252.00 |
18,799,305.26 |
抵押人:**宝龙房****公司。 抵押物:位于****关路3****广场4、5号楼1层108铺,109铺,113铺,114铺,203铺,**路7****广场3号楼1层101,102铺,建筑面合计为1539.63㎡的商业房产。 保证人:**宝龙房****公司、****公司、****公司、杨君才、王军锋、孙迎春。 |
执行中 |
| 9 |
******公司 |
5,000,000.00 |
6,356,666.63 |
135,657.00 |
11,492,323.63 |
抵押人:**宝龙房****公司。 抵押物:位于****关路3****广场4、5号楼1层112铺,6号楼1层102铺,104-1铺、104-2铺、105铺,107铺,110铺,111铺,3号楼201、202铺,建筑面积1404.64㎡的商业房产。 保证人:**海博陆****公司、**宝龙房****公司、****公司、杨君才、王军锋、孙迎春、杨显政。 |
执行中 |
| 10 |
******公司 |
28,000,000.00 |
19,183,416.02 |
419,925.00 |
47,603,341.02 |
抵押人:(1)**中****公司;(2)******公司。 抵押物:(1)位于**县巩昌镇****侧******公司1-101的仓储用房及土地,建筑面积为9164.83平方米的房屋及其9164.83平方米的分摊土地使用权;(2)位于**市**县**镇**路的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3053.88平方米的房屋及其9143.21平方米的分摊土地使用权。 保证人:陈耀祥、刘韶琼、****公司、**新区****公司、****公司、****商贸****公司、****商贸****公司、甘****公司、**牧羊****公司、****医院(有限合伙)、******公司、**银帆****公司、****公司、**陇原中天房****公司。 |
二审中 |
| 11 |
**县鑫通房****公司 |
11,594,234.10 |
7,963,387.96 |
382,099.00 |
19,939,721.06 |
抵押人:**县鑫通房****公司。 抵押物:****车站东路鑫通汽车城二期2****商铺401号;****车站东路鑫通汽车城二期2****商铺501号;****车站东路鑫通汽车城二期2****商铺601号;****车站东路鑫通汽车城二期1****商铺1001号总建筑面积为3664.82㎡的商业房产。 保证人:**县鑫通汽车****公司、张振科、王文娟。 |
终结执行 |
| 12 |
**宝瑞****公司 |
42,000,000.00 |
4,031,275.00 |
1,317,110.05 |
47,348,385.05 |
抵押人:**宝瑞****公司。 抵押物:位于**县**镇袁家营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8746.65 ㎡,土地性质;城镇住宅用地。 |
终结本次执行 |
| 13 |
李树栋、徐芳 |
274,196.00 |
187,134.82 |
11,518.00 |
472,848.82 |
终结执行 |
|
| 14 |
******公司 |
5,876,600.07 |
11,182,490.93 |
200,679.00 |
17,259,770.00 |
抵押人:******公司。 抵押物:抵押人名下13000吨库存沥青(已灭失)。 保证人:******公司、****公司、******公司、何雅君、何向东、李冠莹、管国全。 |
执行中 |
| 19,000,000.00 |
35,654,833.34 |
426,507.00 |
55,081,340.34 |
抵押人:******公司。 抵押物:抵押人名下10000吨库存沥青(已灭失)。 质押人:持有******公司3500万元股权。 质押物:抵押人名下10000吨库存沥青(已灭失)。 保证人:******公司、****公司、******公司、何雅君、何向东、李冠莹、管国全。 |
执行中 |
||
| 15 |
**康润农业****公司 |
8,425,800.00 |
7,172,665.28 |
231,368.00 |
15,829,833.28 |
抵押人:**市东裕房****公司。 抵押物:(1)位于**省**市**区国道109线以南的城镇住宅用地,面积为5683.3㎡;(2)位于**省**市滨**路51号-2幢-1-02房屋,建筑面积为181.22㎡****商铺。 保证人:曾丽媛、顾银霞、强喜东、**市东裕房****公司。 |
执行中 |
| 16 |
马洁 |
7,350,000.00 |
2,455,298.63 |
312,097.33 |
10,117,395.96 |
抵押人:马洁。 抵押物:位于**市**区长征东**侧天方名苑住宅小区751.05㎡的商业房产。 保证人:******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管国全、何向东、何雅君、李冠莹。 |
终结执行 |
| 17 |
******公司 |
19,989,258.10 |
27,095,163.45 |
610,375.67 |
47,694,797.22 |
抵押人:****公司。 抵押物:位于**市**县巩昌****创业园1-1-501的商业用房,抵押面积为8039.45㎡。 保证人:**维佳****公司、武慧敏、谢小军、李军。 |
终结本次执行 |
| 18 |
****商贸****公司 |
9,732,000.00 |
14,185,042.40 |
451,925.00 |
24,368,967.40 |
抵押人:****商贸****公司。 抵押物:位于**市**镇桑园子总价值3500万元的库存橱柜(已灭失)。 保证人:周海波、俞妃、******公司、******公司、李天凤、郭金梁。 |
终结执行 |
| 19 |
****商贸有限公司 |
19,988,801.50 |
34,796,713.40 |
593,311.78 |
55,378,826.68 |
抵押人:(1)**市**房****公司;(2)靳生忠。 抵押物:(1)位于**市东江新区**名都三层302铺面积为2501.52㎡的商业用房;(2)**市**区**镇北**路237号1-7层建筑面积为1775.99㎡的办公用房。 保证人:**市**房****公司、****华盛****公司、靳生忠、宋桂花、黄伟。 |
终结本次执行 |
| 20 |
******公司 |
16,625,000.00 |
6,414,282.27 |
307,993.00 |
23,347,275.27 |
抵押人:******公司。 抵押物:位于四****工厂内的机器设备,主要为沥青储罐、锅炉、生产线设备、叉车等。 保证人:何雅君、何向东、李冠莹、管国全、马洁。 |
执行中 |
注:1.本公告清单内债权基准日为2025年8月20日,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具体金额按照相关协议约定、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协议及生效法律文书的计算为准;抵押物面积等信息以权利证书记载为准。2.上述债权处置时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3.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4.抵押物实际情况请投资人自行调查了解。
二、竞买人资质
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
2.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现在及原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不得购买。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能够承担购买不良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4.不接受联合受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处置方式
资产处置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债务追偿、租赁、转让(含协议转让、要约邀请竞价转让、交易所转让、拍卖等)、资产重组(含债务减免、以资抵债、资产置换等)、资产证券化等方式。
投资者如有受让意向,请联系工作人员进行项目尽调,并办理相应登记手续。
四、特别提示
该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推介寻找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应充分了解标的债权实际状况及相关情况,自行踏勘并到有关部门咨询,自行承担受让后的全部风险和责任。相关交易风险由交易各方自行判断。
公告信息仅供各投资者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和保证,项目信息最终以投资者尽职调查后为准,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具有要约邀请的效力,本公司有权自行解除该要约邀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对拟处置资产进行调整。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褚经理 联系方式:153****3132
联系地址:**市**区**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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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