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好我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设施农业贷款贴息项目工作,引导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加大现代设施农业建设投入,提升农业经营主体的运营能力。现对我县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设施农业贷款贴息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申报对象
贴息对象为从事现代设施农业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社、农业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社应当依照《中华人******社法》、《中华人民**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且纳入农业农******社******社、联合社,家庭农****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
二、项目支持环节
贷款资金必须重点用于满足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投资等,对生产资料等消耗性物资及与基础设施和设施装备建设无关的内容,不予贴息。贴息补助为2025年1月1日—8月31日产生的利息。
三、项目实施主体有关要求
1.****银行正式签订贷款合同且贷款资金已到位,用于设施农业相关建设。
2.借贷主体能够正常生产经营,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3.被各级财税、审计、监察等部门检查发现存在较大问题,或有不良诚信记录,或被列入监管黑名单的项目单位不纳入贴息范围。
四、遴选主体申报材料
1.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承诺函。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情况统计表。
4.经营主体****银行贷款征信证明(含贷款明细)。
5.银行贷款合同、贷款进账单、利息结算单、还款单等凭证复印件,****银行专用章。
6.贷款使用年度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等原始凭证、贷款所涉及项目建设进度佐证等及其他与该贷款相关的凭证材料。
五、项目实施流程
自愿申请——汇总审核——逐级申报——据实结算。
报名地址:****农经站****中心大院南楼一层)
联系电话:0913—****656
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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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