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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办公室 | 印发日期:2025年09月11日 |
| 标 题: ****关于**市2025年第十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梧政函〔2025〕117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9日 |
****政府:
你市《关于**市2025年第十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岑政报〔2025〕2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该批次涉及******委员会的集体所有农用地0.6664公顷(果园0.5020公顷、其他林地0.164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作为**市2025年第十批次乡镇建设用地。
二、你市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使用土地,确保原土地使用权的群众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加强协调解决好因使用土地引起的问题和矛盾,认真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你市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建设用地。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的,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供地情况要******厅备案。
四、你市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五、涉及占用林地的,你市要督促用地单位必须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手续。
六、你市要督促用地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2025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