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对****西门外古街更新改造项目一期(**大桥拓宽改造项目)进行评审的报告收悉。****水利局组织召开了《****西门外古街更新改造项目一期(**大桥拓宽改造项目)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专家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县****执法大队,设计单位**市****总院****公司以及《评价报告》编制单位******公司的代表和特邀专家。与会人员查看了现场,并听取了业主对项目情况的介绍及编制单位对《防评报告》主要内容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形成主要评审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省**市**县双溪镇(现状**大桥位置),桥梁中心项目地理位置为东经115°21′47.11″,北纬28°52′5.03″。桥梁起点桩号为K0+080(坐标X=****269.265,Y=632976.583),终点桩号为K0+340(X=****528.427、Y=632997.447)。拟建项目推荐方案桥长260m(含桥12台),跨径为13×20m,桥梁拓宽改造后总宽26.5m,桥梁按三幅设计,主桥为既有**大桥,主桥宽12.5m,维持现状不变,两侧辅道桥宽 6m(0.25m(人行道栏杆)+1.75m(人行道)+3.5m(非机动车道)+0.5m(非机动车道护栏)),主桥和辅道桥问隔1.0m。上部结构主桥采用的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下部结构桥墩采用柱式墩,桥墩直径1.3m,桥台采用桩接盖梁台,墩台均采用桩基础。设计梁底高程60.855~62.192m,桥面高程 62.235~63.572m,桥位断面河底高程55.68~56.78m。桥梁设计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相应洪水位为61.19m。有14组(1#-14#)桥墩坐落在河道内。
由于建设项目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内,依据国家计委、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2017年修正)《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0〕177号)等河道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防洪评价是必要的。
二、总体评价
《防评报告》所依据的基本资料充分,采用的技术路线正确,研究方法可行;所作出的结论及提出的建议基本合理。基本符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808-2021)的要求。
三、河道演变
基本同意《评价报告》关于工程河段演变分析的结论。河演分析表明,工程河段总体河势相对稳定,近岸岸坡相对稳定。
四、防洪评价
基本同意《评价报告》关于项目建设对所在河段河道行洪、河势稳定、堤防安全等影响较小的分析评价结论。
五、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
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桥梁上、下游100m 范围内迎水坡采用抛石固脚结合浆砌石护坡护岸,下一步应细化补救措施设计,确保工程安全稳定运行。
六、建议
(一)本工程1#、14#桥墩分别座落在城南、**防洪堤迎水面堤身上,桥基础施工过程中如有不慎,对堤防安全将会产生不利影响。应将堤防保护作为本工程建设(施工)的重要内容,进行专门布置与监督。
(二)本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所有桥墩基础开挖浇筑后,均应进行防护。河床内的桥墩采用抛石,堤防附近的桥墩附近采用粘土进行回填,粘土回填压实度不小于0.91。
(三)工程建设期间及运行期加强堤防的安全监测,通过增设渗流及变形观测设施对桥位堤段开展定期定时的安全监测工作,并在汛期加强巡查检查,一旦发现异常及时进行妥善处置。
(四)大桥工程语义重复:涉及指“关联到或牵涉到”;及指“至或到达”。两岸堤防的防护,上述工程应纳入大桥工程建设一并考虑。
(五)加强施工期管理,防止将施工垃圾、余土、废油废水排放入河道;防止施工物质、未及时清理的弃渣弃土阻碍河道行洪;汛前编制《施工期防洪方案及应急预案》报水利部门批复。
(六)运行期应加强对工程范围内防洪大堤、建筑物、河道行洪及岸坡稳定的监测,出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堤防与河道行洪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