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9月19日我局对**四合堂中医院建设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自公告期以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4-****0606(****)
抚环望审[2025] 5号
**四合堂中医院:
你单位《****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我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医院位于**省**市**区**路东段19号楼,建筑面积4412.84m2。现为进一步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的需求,改善医疗就诊环境,**四合堂中医拟投资200万元,不新增建筑面积,利用闲置房间设置病房4间、病床20张,本项目建成后接纳患者数量不变,日门诊接待量约210人。
二、依****事务中心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风险可控。因此,我局从环****公司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施工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煎药异味通过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后,在煎药室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设备全部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污水处理设施产生臭气浓度、氨、硫化氢、甲烷、氯气,****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标准。臭气浓度、氨、硫化氢厂界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标准。
2、废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医院内北侧,处理规模为10m3/d。废水进入污水处理间内,经“化粪池+混凝沉淀+消毒”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处理厂;本项目化粪池容积为10m3、混凝沉淀池容积为1m3、消毒池容积1m3,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防腐蚀、防渗漏、防冻等技术处理。本项目医疗废水全部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氨氮参照执行**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中标准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安装设备基础减振,利用建筑隔声、定期检修设备等。项目厂界东、西、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厂界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层西北侧10m2危废贮存库中的医疗废物贮存区和危险废物贮存区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收集储存于二楼北侧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回收企业综合利用;废药渣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混凝沉淀污泥加入石灰消毒后排入化粪池;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化粪池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抽出处置,医院内不暂存。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五十八号公布,2020年4月29日修订版)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分类,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其中医疗废物执行《**省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医疗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还应同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中要求。
5.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
6.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在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和拆除等过程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7.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8.如项目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改动,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收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9.本项目运营期由**市生态****执法队执法五科负责监管。
四、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工程建成后,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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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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