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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353179J | 建设单位法人:叶瑞山 |
| 叶瑞山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省**市**县园洲镇沙头村32米**面 |
| ****二次改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26-饮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524-C1524-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13.981389 纬度: 23.143889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18 |
| 惠市环(**)建〔2023〕33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353179J001V |
| 2019-11-0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0 |
| 3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 | 验收监测单位:美澳****公司 |
| ****1302MA538D0086 | 竣工时间:2025-05-01 |
| 2025-05-20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6-30 |
| 2025-08-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https://www.****.com/gs/userCenter |
| 改扩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次改扩建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350万元,本次改扩建不新增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主要从事椰子汁、豆奶、含乳饮料、果蔬汁、咖啡的生产,年新增椰子汁10000t、豆奶1000t、含乳饮料10000t、果蔬汁2000t、咖啡2000t、包装瓶1666t,并配套新增1台8t/h天然气锅炉。本次改扩建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和数量:鼓泡式清洗机1台、椰肉破碎机1台、螺旋压榨机2台等。改扩建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年用量:椰子肉612t、黄豆150t、乳粉520t等。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改扩建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350万元,本次改扩建不新增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主要从事椰子汁、豆奶、含乳饮料、果蔬汁、咖啡的生产,年新增椰子汁10000t、豆奶1000t、含乳饮料10000t、果蔬汁2000t、咖啡2000t、包装瓶1666t,并配套新增1台8t/h天然气锅炉。本次改扩建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和数量:鼓泡式清洗机1台、椰肉破碎机1台、螺旋压榨机2台等。改扩建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年用量:椰子肉612t、黄豆150t、乳粉520t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浸泡、清洗→胶磨、浆渣分离→蒸煮、调配→/清洗、破碎→压榨、浆渣分离→调配蒸煮→//溶解稀释→调配蒸煮→/溶解→调配蒸煮→/过滤→料液杀菌→一级均质→暂存→二级均质→高温杀菌、冷却→灌装→目检、贴标→装箱、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浸泡、清洗→胶磨、浆渣分离→蒸煮、调配→/清洗、破碎→压榨、浆渣分离→调配蒸煮→//溶解稀释→调配蒸煮→/溶解→调配蒸煮→/过滤→料液杀菌→一级均质→暂存→二级均质→高温杀菌、冷却→灌装→目检、贴标→装箱、入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选用低物耗、低能耗及产污量少的先进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做到节能、低耗,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优化设置给、排水系统。本次改扩建项目生产废水产生,废水经处理设施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必须排入**县园****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设施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县园****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气收集处理措施。吹瓶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锅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执行**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各类废气收集经配套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厨房油烟废气采取油烟净化处理措施,经净化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后专用管道高空排放。 (四)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的机械设备,对高噪声机械设备须落实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规定。 (五)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并立足于综合利用,确实不能利用的须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妥善处理处置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在厂区内暂存的一般固体废物,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堆放场所,其污染控制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的有关要求。其中废包装材料、布袋收集的粉尘、豆渣、滤渣、包装品次品、废不干胶纸、废离子交换树脂、炭滤更换的废活性炭、废石英砂、废RO膜、废MBR膜由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废水站污泥交由有相应处理工艺的资质单位处理;废含油废手套和废抹布、废UV灯管、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等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六)据《报告表》评价结论,综合考虑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的范围,本项目应设置50米的环境保护距离。建设单位应协助当地规划部门做好该范围内用地的规划控制工作,确保环境****医院、学校、集中居民区等环境敏感建筑。 (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原材料储运系统和生产过程的全过程环境管理。制订并落实本项目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各类事故性排放污染物得到妥善收集处理,同时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确保事故状态下的物料及废水不直接排至外环境。 (八)按照《报告表》提出该项目所需的污染物排放总量为:本次改扩建项目生产废水中CODcr:4.994吨/年,NH3-N:0.249吨/年;生产废气中VOCs:1.080吨/年,NOx:0.96吨/年。本次改扩建项目所需CODcr、NH3-N废水排放总量指标由**博****公司****处理厂减排核算获取,VOCs废气排放总量指标由瑞胜(惠****公司减排核算获取,NOx废气排放总量指标由南泰****公司减排核算获取。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治理(处置)设施 改扩建项目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纳入**县园****处理厂****中心排渠,汇入**。 改扩建项目生产废水经“物化+生化+MBR膜池”处理达标后与纯水制备的浓水一起经市政管网纳入园****处理厂****中心排渠,汇入**。 喷淋废水约一个月更换一次,年更换12次,更换的喷淋废水进入废水站处理。 (2)废气治理(处置)设施 改扩建项目吹瓶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密闭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15m排气筒(DA005)排放;8t/h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装置,燃烧废气(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经密闭收集后于15m排气筒(DA004)排放;清洗消毒工序产生的醋酸密闭设备集气管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处理后于15m排气筒(DA006)排放;废水站产生的氨(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收集后经“UV除臭塔+水喷淋塔”处理后于15m排气筒(DA001)排放。 (3)噪声治理(处置)设施 项目主要生产和辅助设备运作产生的噪声,采取的降噪措施为: 合理布置设备,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等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震装置。 (4)固废治理(处置)设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主要废物包括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布袋收集的粉尘、豆渣、滤渣、包装品次品、废不干胶纸、废离子交换树脂、炭滤更换的废活性炭、废石英砂、废RO膜、废MBR膜由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废水站污泥交由有相应处理工艺的资质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项目产生的废含油废手套和废抹布、废UV灯管、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等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运走处理。 3.3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公司编制了环境应急现场处置方案,设置了安全环保职能部门,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应急事件,公司建立了环境应急预防和预警机制,明确各安全环保部门的制造,明确应急保障工作。 (2)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8月1****环境局**分局完成备案,其备案编号为441322-2024-0226-L; (3)项目已对废气排放口、废水排放口、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废物暂存间进行规范化设置并树立标识牌。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取得排污许可(或登记)后方可排放污染物,并进行“三同时”竣工验收。 2、待大唐热电联产项目的供热主管网到达该区域后,你单位的锅炉仅作为备用。 3、项目性质、建设地点、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发生重大改变的须向我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文件;项目环评审批后超过5年方动工建设的,须重新向我局申报审核。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单位2024年1月开工建设,2024年5月项目主体工程、环保工程建设完毕,配套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项目于2025年5月取得排污许可证(登记编号:914********353179J001V)。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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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9 | 0.2676 | 1.828 | 0 | 0 | 2.558 | 0.26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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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29 | 0.0119 | 2.409 | 0 | 0 | 1.341 | 0.012 | / |
| 1 | 吹瓶废气处理设施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正常 | |
| 2 | 锅炉燃烧废气处理设施 | **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 低氮燃烧装置 | 正常 | |
| 3 | 清洗消毒废气处理设施 | / | 碱液喷淋 | 无相应执行标准 | |
| 4 | 废水站废气处理设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 UV除臭塔+水喷淋塔 | 正常 |
| 1 | 生产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合理布置设备,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等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震装置。 | 正常 |
| 1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并立足于综合利用,确实不能利用的须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妥善处理处置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在厂区内暂存的一般固体废物,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堆放场所,其污染控制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的有关要求。其中废包装材料、布袋收集的粉尘、豆渣、滤渣、包装品次品、废不干胶纸、废离子交换树脂、炭滤更换的废活性炭、废石英砂、废RO膜、废MBR膜由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废水站污泥交由有相应处理工艺的资质单位处理;废含油废手套和废抹布、废UV灯管、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等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一般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布袋收集的粉尘、豆渣、滤渣、包装品次品、废不干胶纸、废离子交换树脂、炭滤更换的废活性炭、废石英砂、废RO膜、废MBR膜由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废水站污泥交由有相应处理工艺的资质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项目产生的废含油废手套和废抹布、废UV灯管、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等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运走处理。 |
| 1 |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原材料储运系统和生产过程的全过程环境管理。制订并落实本项目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各类事故性排放污染物得到妥善收集处理,同时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确保事故状态下的物料及废水不直接排至外环境。 | (1)公司编制了环境应急现场处置方案,设置了安全环保职能部门,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应急事件,公司建立了环境应急预防和预警机制,明确各安全环保部门的制造,明确应急保障工作。 (2)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8月1****环境局**分局完成备案,其备案编号为441322-2024-0226-L; |
| 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优化设置给、排水系统。本次改扩建项目生产废水产生,废水经处理设施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必须排入**县园****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设施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县园****处理厂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纳入**县园****处理厂****中心排渠,汇入**。 /2、改扩建项目生产废水经“物化+生化+MBR膜池”处理达标后与纯水制备的浓水一起经市政管网纳入园****处理厂****中心排渠,汇入**。 喷淋废水约一个月更换一次,年更换12次,更换的喷淋废水进入废水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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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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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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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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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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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大唐热电联产项目的供热主管网到达该区域后,你单位的锅炉仅作为备用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大唐热电联产项目的供热主管网尚未到达我司所在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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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