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文号生成日期 | 2025-09-19 |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水务局 | 责任部门
为确保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实现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按照《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要求,建立健全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
“三个责任”****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管理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三项制度”是指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经费。
现结合责任人变动情况,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公示如下:
一、**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
****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人民政府副县长)
职责:统筹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水务局局长)
职责: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储备、资金争取等前期工作,指导和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责任单位:**县****公司
单位服务电话:0954-****123
负责人: 金 塔
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管护、水厂运行管理、供水管网巡查养护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等供水工程日常性管护工作;供水单位要明确责任人、供水服务电话,水源地、蓄水池及其它重要建筑物处栽设标志牌。
(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
监督电话:0954-****387
电子邮箱:****@126.com
二、**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项制度”
(一)运行管理机构:****水务局
(二)运行管理办法:执行《**回族自治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水利厅2014年12月印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
(三)运行管理经费:经费主要来源为农村饮水安****政府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