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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厂伊通盆地鹿乡断陷星探1、昌11两口井转生产井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院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油厂伊通盆地鹿乡断陷星探1、昌11两口井转生产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一、项目简介:环评批复的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将星探1、昌11两口探井转为生产井,采用单井罐方式生产,均为电加热。星探1井场建设2个单井罐,昌11井场建设1个单井罐,容积均为20m3,建成产能0.18×10t。**井间支路长约600m、宽3.5m,为砂石路。
验收阶段:本项目星探1、昌11两口探井已转为生产井,实际建成产能0.00063×10t,在昌11井场建设1个容积20m3的单井罐。因含水率较高,其中昌11井目前已停井,星探1已停井并作临时封井处理。本项目实际建成产能减少0.17937×10t,单井罐数量减少2个,道路减少600m。
本项目于2024年10月开工建设,2025年4月投产试运行。
二、建设单位:****吉****公司
三、公示时间:2025年9月19日—2025年10月21日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四、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
五、公众意见投递:
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疑问或投递意见。
六、公众意见反馈途径:****吉****公司:"mailto:****@qq.com">****@qq.com
电话:173****6784
联系人:马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