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为满足市场需求,拟于**高新区丰溪产业园A区(原芦洋产业园A区)建设****铂、钯、铑、铱、钌贵金属废料综合利用项目。我单位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向公众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铂、钯、铑、铱、钌贵金属废料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高新区丰溪产业园A区(原芦洋产业园A****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8°2' 56.1",北纬 28°23' 57.6");
建设内容:依托现有西厂区B2车间(用作湿法车间),同时将现有铜米车间改造为火法车间,同时铜米生产线迁至现有工频炉与侧吹炉车间。项目以危险废物(含废贵金属催化剂、阳极泥等)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粗铂、粗钌、粗铱、粗银等)为原料,经火法焙烧、湿法冶炼以及银电解等工艺形成年综合回收3000吨危险废物以及510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规模。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高新区丰溪产业园A区(原芦洋产业园A区) 邮编:330006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131****234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融大****公司
联系地址:**省**市**区 邮编:330006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188****878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com/s/1zEqJze-n5zSC41PWQeV8YApwd=52ka 提取码: 52ka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上述网络链接下载或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或来访等方式向我单位索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采****公司,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我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设部、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并归档备查。
****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