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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荷花镇省际边界村高品质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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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荷花镇省际边界村高品质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市荷花镇省际边界村高品质建设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市荷花镇省际边界村高品质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标段(包)名称 | **市荷花镇省际边界村高品质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公示名称 | **市荷花镇省际边界村高品质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5.9.16 | ||
| 评标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主)****(成)****公司商务部分得分20.00,技术部分得分30.40,经济报价得分38.15,综合得分88.55,票决得分28。第二中标候选人:****集团有限公司商务部分得分19.00,技术部分得分18.27,经济报价得分37.80,综合得分75.07,票决得分21。第三中标候选人:(主)**鸿****公司(成)国兴****公司商务部分得分10.50,技术部分得分16.53,经济报价得分37.90,综合得分64.93,票决得分13。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 | (主)****(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2916.79 元 | ||
| 质量承诺 | 达到国家合格或以上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项目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 20 日历天,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报建;施工工期 1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 邓侦华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粤244********11908 |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详见投标文件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详见投标文件 |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详见投标文件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二(适用于采用评定分离评标的项目) | ****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 ****0461.11 元 | ||
| 质量承诺 | 达到国家合格或以上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项目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 20 日历天,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报建;施工工期 1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 潘丽云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粤244********06497 |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详见投标文件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详见投标文件 |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详见投标文件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三(适用于采用评定分离评标的项目) | (主)**鸿****公司(成)国兴****公司 | ||
|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 ****6928.12元 | ||
| 质量承诺 | 达到国家合格或以上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项目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 20 日历天,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报建;施工工期 1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 许守杰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粤244********03107 |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详见投标文件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详见投标文件 |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详见投标文件 | ||
| 异议受理部门 | ****农业农村局 | 联系地址 | **市教育路48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苏权柳 | 联系电话 | 0668-****451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农业农村局 | 联系电话 | 0668-****163 |
| 联系地址 | **市教育路48号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9月19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5年9月24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农业农村局联系人:苏权柳电话:0668-****451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市教育路48号联系电话:0668-****16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