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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养护院二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进行公示,对于公众反应的问题和意见,我单位将及时给予处理和回应。
联系人:吴苟亮电话:152****1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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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