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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000MAA7HNJT59 | 建设单位法人:满新耀 |
| 麦达浪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区 |
| **壮族自治区**市平****集团******公司****公司****收费站 |
| **至**公路(**段)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30-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43-G543-道路货物运输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区 |
| 经度:112.****4675,111.****8166 纬度: 24.****5202,24.****744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10-19 |
| 贺环审〔2020〕3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805000 |
| 3969.26 | 运营单位名称:****集团******公司 |
| ****0400MA5L86P98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4********50597XR | 验收监测单位:****监测站 |
| 914********50597XR | 竣工时间:2024-12-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5-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1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路线全长55.612km,其中主线长49.502km,连接线长6.11km;主线双向四车道,设计行车速度100km/h;南乡连接线双向四车道,设计行车速度60km/h。 | 实际建设情况:路线全长55.501km,其中主线长49.465km,连接线长6.036km;主线双向四车道,设计行车速度100km/h;南乡连接线双向两车道,设计行车速度60km/h。 |
| 实际路线总长较环评减少111m;主线车道数或设计车速无变化,南乡连接线车道数减少。原因:设计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环评阶段主线(左幅)ZK13+353~ZK16+109、ZK16+410~ZK16+583长2929m以及(右幅)K13+309~K16+087、K16+441~K16+594长2931m路段以隧道、桥梁、路基形****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江坪2号隧道左侧出口与缓冲区、核心区的最近距离分别为99m、1223m。 (2)环评阶段K45+487~K45+849约362m路段以桥梁形式穿越莲塘镇新燕美仪村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 | 实际建设情况:(1)实际主线(左幅)ZK13+338~ZK16+058、ZK16+425~ZK16+575长2863m以及(右幅)K13+316~K16+040、K16+455~K16+598长约2855m路段以隧道、桥梁、路基形****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佛子界2号隧道左侧出口与缓冲区、核心区的最近距离分别为79m、1325m。 (2)实际主线主线K45+575~K45+853约278m路段以桥梁形式穿越莲塘镇新燕美仪村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 |
| (1)实际项目在广****自然保护区的线位走向及施工方案基本不变,但实际穿越路段左幅减少66m、右幅减少76m;实际对广****自然保护区的影响与环评阶段总体一致,未向不利方向发生显著变化。 (2)实际项目在莲塘镇新燕美仪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线位走向稍微向远离取水口一侧偏移,穿越长度减少84m,施工方案与环评阶段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无具有野生动物迁徙通道功能和水源涵养功能的桥梁; (2)全线设置声屏障12处,长5025m;对敏感建筑物换装通风隔声窗2501m2,并预留降噪措施费用360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1)无具有野生动物迁徙通道功能和水源涵养功能的桥梁; (2)全线设置声屏障34处,长6407m。 |
| 实际较环评阶段声屏障长度增加1382m,换装隔声窗减少2501m2。在现有的降噪措施下,沿线声环境敏感点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相应标准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路****自然保护区及美仪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涉及穿越南乡镇总体规划及**市总体规划; (2)公罗口1号特大桥不涉及生态敏感区及城市规划建成区; (3)贺江特大桥不涉及城市规划建成区,但涉及穿越美仪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4)不设置特长隧道; (5****服务区****服务区不涉及生态敏感区及城市规划和建成区; (6)环评阶段评价区共有37处声环境敏感点。 | 实际建设情况:(1)路****自然保护区及美仪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涉及穿越南乡镇总体规划及**市总体规划; (2)公罗口1号特大桥不涉及生态敏感区及城市规划建成区; (3)贺江特大桥不涉及城市规划建成区,但涉及穿越美仪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4)不设置特长隧道; (5****服务区不涉及生态敏感区及城市规划和建成区; (6)实际调查范围有36处声环境敏感点。 |
| (1)无因路线、服务区等附属设施或特大桥、特长隧道等变化导致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和新的城市规划和建成区。 (2)无因项目变动导致新增的声环境敏感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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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服务设施污水处理系统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 服务区、收费站污水处理系统均采用“化粪池+LY-AAOR生物膜”工艺,**服务区处理规模为120t/d,****收费站处理规模为30t/d,****收费站处理规模为120t/d。 | 监测 |
| 1 | 服务设施油烟净化装置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38-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 服务区、收费站厨房均设置有油烟净化装置 | 不能测 |
| 1 | 声屏障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4a类 | 实际对22处声环境敏感点设置34处声屏障,共计6407延米(声屏障高度为:桥梁段2.0米、路基段3.0米) | 监测 |
| 1 | ****收费站等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落实防渗措施。 | ****收费站等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均落实了防渗措施。 |
| 1 | (1)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送至附近城镇环卫部门处理,永久弃渣及时运至指定弃渣场。(2)营运期公路沿线的固体废弃物由养护工人进行收集,生活垃圾设置带封盖的垃圾收集设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 (1)本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送至附近城镇环卫部门处理;永久弃渣及时运至设置的弃渣场处置。(2)营运期公路沿线的固体废弃物由养护工人进行收集,生活垃圾设置了带封盖的垃圾收集设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沿线城镇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 1 | (1)加强穿越饮用水源保护区路段环境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取土场、弃渣场、临时堆土场及施工营地,及时对路基边坡进行防护。在穿越水源保护区路段两端和桥梁醒目位置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牌及限速牌。敏感水体路段(饮用水源保护区、水源地等)设置路面/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根据桥、路面坡度设置沉淀池+应急事故池,不得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排放污水;桥梁、路基两侧设置加强型防撞栏。(2)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 1、加强了穿越饮用水源保护区路段环境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取土场、弃渣场、临时堆土场及施工营地,及时对路基边坡进行防护。 2、在穿越水源保护区路段两端和桥梁醒目位置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牌及限速牌,设置了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含沉淀池及应急事故池),未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排放污水;穿越水源保护区路段未桥梁段两侧均设置加强型水泥混凝土防撞栏。3、项目运营管养单位制定有《风险评估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5年9月2日完成了备案,后续将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4、本项目对存在风险的路段已落实路(桥)面径流水收集及处理系统、加强型防撞护栏、警示标志等防范措施,****收费站****收费站各设置1处环境应急物资库,每处均配备了铁锹10把、粗干砂5吨、沙袋50个、吸油毡1吨、桥梁泄水孔塞200只、锯木屑1吨、围油栏200米、生石灰5吨等环境应急物质。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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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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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路段采取保护桥梁下方、隧道出入口及周边原有植被,使桥梁下方区域成为有效的野生动物迁移通道,进一步减缓公路建设对野生动物栖息地连通性的阻隔影响;在保护区内路基段适当增加涵洞密度,设置必要的涵洞式动物通道,以进一步降低阻隔影响。 (2)施工期距离施工地点较近的重点保护植物进行挂牌保护及设置围栏,运营期设置防撞护栏进行保护。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占地范围内分布有重点保护植物,应优先考虑路线避让原地保护措施,在路线避让技术或环境影响不可行并征得主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方可考虑就近移栽保护;施工便道应远离重点保护植物。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路段采取保护桥梁下方、隧道出入口及周边原有植被,使桥梁下方区域成为有效的野生动物迁移通道,可进一步减缓公路建设对野生动物栖息地连通性的阻隔影响;在保护区内路基段设置有2道涵洞,具备动物通道功能,可进一步降低阻隔影响。 2、本项目主体工程占地区不可避免的分布有金毛狗392丛、春兰18丛、观光木1株、**观音座莲5株;临时占地区不可避免的分布有金毛狗131丛、**观音座莲17株,在林业局同意及指导下,本项目建设单位及二标段分别委托专业机构对上述保护植物进行了就近移栽,并设置围栏、挂牌及监控系统进行保护;营运期本项目路侧设置有护栏进行保护。 3、施工便道已尽量远离了重点保护植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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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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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