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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081MA20F0QE27 | 建设单位法人:张卫兵 |
| 张卫兵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 |
| 马集镇工业集中区**路西侧 |
| 年产3万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20-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 建设地点: | ******市 ******市 |
| 经度:119.158611 纬度: 32.32166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7-03 |
| 扬环审批〔2023〕03-6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081MA20F0QE27001W |
| 2024-03-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350 |
| 25 | 运营单位名称:**** |
| ****1081MA20F0QE2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新****公司 |
| ****1081MAD68QT64B | 验收监测单位:**建盛工程****公司 |
| 913********279575X | 竣工时间:2023-12-0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04-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4-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政府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马集镇工业集中区,租赁******公司限制厂房,终止原“年产2000套汽车模具项目”,购置粉碎机、团粒机、双螺杆挤出机、冷却水槽、切粒机、振动筛等设备,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工程建成后,全厂形成年产8000吨再生塑料颗粒的生产能力(本次环评仅对一期项目进行评价)。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工程建成后,全厂形成年产8000吨再生塑料颗粒的生产能力(本次环评仅对一期项目进行评价)。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粉碎:将外购的次品膜送入粉碎机进行粉碎,粉碎采用干式粉碎工艺,是将塑料膜由输送带进入粉碎机,利用刀头对塑料膜进行粉碎。在此过程中会产生粉尘(G1)。破碎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现场返料。 (2)团粒:经过粉碎后的塑料颗粒粒径过小,质量过轻,无法较好地进入螺杆挤出机,须通过团粒机将粒径较小的塑料颗粒团聚成粒径较大的颗粒,以方便进入后道加热挤出工序。团粒机在使塑料颗粒摩擦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热量,但不足以达到加热塑料使之分解产生有机气体的程度。 (3)加热挤出:团粒后的原料投进入螺杆挤出机中进行加热熔融、挤出。项目通过电加热方式将挤出温度控制在 160~260℃左右,从而使得塑料成为熔融状态,并经过挤出工序挤出成条状。采用双螺杆挤出机,转速为100~300r/min。在此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G2)和恶臭。 (4)冷却:经螺杆挤出机挤出的塑料条温度较高,挤出后的塑料条需在冷却槽内冷却,通过冷却水冷却成硬条,为避免粘结,采用水槽水直接接触冷却。本项目冷却水的水质要求不高,可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 (5)切粒:冷却后采用切粒机进行切割(进料温度应控制在 50 到 60 度之间。如果温度太低,非常容易开裂;如果温度太高,很容易粘结),本项目不采用熔融造粒,由于切粒时温度较低,不产生有机废气。切粒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现场返料。 (6)分级:利用振动筛将切粒后的塑料颗粒进行分级,确保塑料颗粒直径2-3mm,长度 3mm。振动筛全封闭,在振动过程中不产生扬尘。对成品塑料粒子进行人工检验,合格的成品进行包装,规格为 25kg/袋。包装完成后入库待售。不合格的塑料粒子现场返料。 | 实际建设情况:(1)粉碎:将外购的次品膜送入粉碎机进行粉碎,粉碎采用干式粉碎工艺,是将塑料膜由输送带进入粉碎机,利用刀头对塑料膜进行粉碎。在此过程中会产生粉尘(G1)。破碎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现场返料。 (2)团粒:经过粉碎后的塑料颗粒粒径过小,质量过轻,无法较好地进入螺杆挤出机,须通过团粒机将粒径较小的塑料颗粒团聚成粒径较大的颗粒,以方便进入后道加热挤出工序。团粒机在使塑料颗粒摩擦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热量,但不足以达到加热塑料使之分解产生有机气体的程度。 (3)加热挤出:团粒后的原料投进入螺杆挤出机中进行加热熔融、挤出。项目通过电加热方式将挤出温度控制在 160~260℃左右,从而使得塑料成为熔融状态,并经过挤出工序挤出成条状。采用双螺杆挤出机,转速为100~300r/min。在此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G2)和恶臭。 (4)冷却:经螺杆挤出机挤出的塑料条温度较高,挤出后的塑料条需在冷却槽内冷却,通过冷却水冷却成硬条,为避免粘结,采用水槽水直接接触冷却。本项目冷却水的水质要求不高,可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 (5)切粒:冷却后采用切粒机进行切割(进料温度应控制在 50 到 60 度之间。如果温度太低,非常容易开裂;如果温度太高,很容易粘结),本项目不采用熔融造粒,由于切粒时温度较低,不产生有机废气。切粒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现场返料。 (6)分级:利用振动筛将切粒后的塑料颗粒进行分级,确保塑料颗粒直径2-3mm,长度 3mm。振动筛全封闭,在振动过程中不产生扬尘。对成品塑料粒子进行人工检验,合格的成品进行包装,规格为 25kg/袋。包装完成后入库待售。不合格的塑料粒子现场返料。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粉碎工序废气通过一套“布袋除尘装置”(TA001)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挤出工序废气通过一套“干式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进行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危废库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经密闭管道引至“两级活性炭装置”(TA002)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 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的产生和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市政管网,最终****处理厂。 噪声:本项目噪声来源于废气处理装置、空压机等产生的噪声,设备底座加装减振基础,并经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固废:本项目营运期一般固废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卖处置,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危险废物废过滤网、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并签署了危废处置协议。建设单位按环评要求于厂区已建成面积约为10m2一般固废库和10m2危废库。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粉碎工序废气通过一套“布袋除尘装置”(TA001)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挤出工序废气通过一套“干式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进行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危废库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经密闭管道引至“两级活性炭装置”(TA002)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 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的产生和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市政管网,最终****处理厂。 噪声:本项目噪声来源于废气处理装置、空压机等产生的噪声,设备底座加装减振基础,并经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固废:本项目营运期一般固废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卖处置,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危险废物废过滤网、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并签署了危废处置协议。建设单位按环评要求于厂区已建成面积约为10m2一般固废库和10m2危废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加强入厂原料的源头管控,保留入厂台账备查,本项目仅使用原生次品PET膜,应来源于具有合法环评手续的单位。《报告表》提出本项目建成后以生产车间边界向外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现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在其范围内禁止建设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目标。充分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环境安全。危废暂存间等采用相应的防范措施以免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制定又针对性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防止生产储存吉装卸输送过程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根据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监测等事项。你单位应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单位已全面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减少了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现场实际使用的PET为原生次品料。本项目完成后以生产车间边界向外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根据实际调查,该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建设单位危废库等区域进行了防渗漏等措施,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厂区内配备了一定数量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救援队伍,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取得备案。排污口设置基本符合规范化要求,并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了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监测等事项。建设单位正在进行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工作,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305 | 0 | 0 | 0 | 0.03 | 0.03 | |
| 0 | 0.065 | 0 | 0 | 0 | 0.065 | 0.065 | |
| 0 | 0.0068 | 0 | 0 | 0 | 0.007 | 0.007 | |
| 0 | 0.001 | 0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0094 | 0 | 0 | 0 | 0.009 | 0.009 | |
| 0 | 10080 | 0 | 0 | 0 | 10080 | 1008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551 | 0 | 0 | 0 | 0.551 | 0.551 | / |
| 0 | 0.326 | 0 | 0 | 0 | 0.326 | 0.326 | / |
| 1 | 化粪池 |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冷却塔排水一起接****处理厂集中处理。 |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可见,厂区污水总排放口处废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
| 1 | 布袋除尘 | **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标准限值 | 本项目挤出工序废气通过一套“干式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进行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 |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可见,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浓度、速率满足**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 | |
| 2 | 干式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本项目挤出工序废气通过一套“干式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进行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 |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可见,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浓度、速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 | |
| 3 | 两级活性炭装置 | **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危废库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经密闭管道引至“两级活性炭装置”(TA002)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 |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可见,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浓度、速率满足**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 |
| 1 | 废气处理装置、空压机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本项目噪声来源于废气处理装置、空压机等产生的噪声,设备底座加装减振基础,并经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可见,建设单位正常生产情况下,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1 |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贮存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应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安评等相关手续。 | 本项目营运期一般固废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卖处置,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危险废物废过滤网、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并签署了危废处置协议。建设单位按环评要求于厂区已建成面积约为10m2一般固废库和10m2危废库。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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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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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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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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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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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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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