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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位投标人:
原招标公告中的“
9.2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9.2.1 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00:00前。标书代写
9.2.2 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仟元整(¥3000元)。
9.2.3 保证金的提交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银行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 ”
现更改为“9.2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9.2.1 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00:00前。标书代写
9.2.2 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仟元整(¥3000元)。
9.2.3 保证金的提交形式:现金、银行转账或电汇,银行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 ”
其他内容不变。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通知为准,其他内容不变,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如果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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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