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秀区2025年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E4504002831003361001001)更正公告(一)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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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2025年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更正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区2025年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二、项目编号:****

三、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区居仁路57号5楼

联系人及电话:陈辉;0774-****308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区**三路30号神冠豪都B栋1单元1008号房

项目联系人:黄泳瑜、覃文思, 联系电话:0774-****935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9月5日;

六、更正日期:2025年9月19日;

七、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正: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1.招标条件”

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865.83万元 100.0%

项目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639.37万元 100.0%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概算价:865.83万元

本项目概算价:639.37万元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2.1资金来源及比例”

财政资金:865.83万元 100.0%

财政资金:639.37万元 100.0%

4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3资格评审标准”中“有限数量制”标书代写

1、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1)~(9)项内容的,方可进行资格评审评分。

1、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1)~(7)项内容的,方可进行资格评审评分。

特此公告。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2025年9月19日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区2025年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GXCF 附件:更正公告(一).pd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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