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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2025年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更正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区2025年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二、项目编号:****
三、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区居仁路57号5楼
联系人及电话:陈辉;0774-****308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区**三路30号神冠豪都B栋1单元1008号房
项目联系人:黄泳瑜、覃文思, 联系电话:0774-****935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9月5日;
六、更正日期:2025年9月19日;
七、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正: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1.招标条件” |
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865.83万元 100.0% |
项目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639.37万元 100.0% |
| 2 |
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2.1项目概况” |
本项目概算价:865.83万元 |
本项目概算价:639.37万元 |
| 3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2.1资金来源及比例” |
财政资金:865.83万元 100.0% |
财政资金:639.37万元 100.0% |
| 4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3资格评审标准”中“有限数量制”标书代写 |
1、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1)~(9)项内容的,方可进行资格评审评分。 |
1、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1)~(7)项内容的,方可进行资格评审评分。 |
特此公告。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2025年9月19日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区2025年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GXCF 附件:更正公告(一).pd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