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按招标文件规定公示松万高速第TJ-2合同段临建、路基土石方、防排水及涵洞工程施工劳务(二次)(SWTJ-2-LW-009)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单位名称 | 总报价(元) | 得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15,235,695.84 | 98.07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15,293,626.89 | 96.30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15,265,232.46 | 95.48 |
未通过评审单位及原因: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未通过初步评审原因 |
| 1 | ****公司 | 投标文件未提供两人及以上人员社保证明材料,不满足第三章评标办法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9)条之规定。 |
| 2 | ******公司 | |
| 3 | ******公司 | |
| 4 | **市四****公司 | |
| 5 | ****公司 | |
| 6 | **华泰****公司 | |
| 7 | **金****公司 | 投标文件P26页“4.5承诺书”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签名,不满足第三章评标办法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2)条之规定。 |
| 8 | **宏信****公司 | 投标文件P22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法定代表人未亲笔签字,不满足第三章评标办法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2)条之规定。 |
| 9 | **恒旭****公司 | 未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2条中的“劳务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在投标报价清单第3条100-5-2-1子目单价限价为:3500.00,投标文件填写的是2800.00低于招标人设定的子目限价85%,且投标人未做出书面说明并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 10 | 毕****公司 | 未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2条中的“劳务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在投标报价清单第58条209-5-a-2-2子目单价限价为:129.05,投标文件填写的是18.00低于招标人设定的子目限价85%,且投标人未做出书面说明并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向招标人****监察室投诉。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1日
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851-****7680
招标人:****集团有限公司松万高速第TJ-2项目经理部
地 址:**省**市碧****园区12栋
联系人:张浩
联系电话:183****5580
招标代理:****
地址:**省**市**南路178****中心A栋22楼
联系人:杨佐洪
联系电话:139****6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