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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5********720741D | 建设单位法人:朱贵松 |
| 李家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修** |
| **省**市修**久长街道 |
| 修**久长街道山洪沟综合整治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修** |
| 经度:106.69948,106.70295,106.70338,106.7048,106.69944,106.71108,106.71553,106.71819,106.71832,106.7204,106.72104 纬度: 26.91363,26.91217,26.91354,26.90874,26.90779,26.90452,26.90462,26.90394,26.90594,26.90622,26.9059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29 |
| 筑环表〔2024〕8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466.36 |
| 111.5 | 运营单位名称:**** |
| 115********720741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15********720741D | 验收监测单位:**元烁****公司 |
| ****2301MADM702P6R | 竣工时间:2024-11-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8-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818L0iUy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治理河段总长为5.46km。**防洪护岸工程7861.20m,清淤总长5.46km,****中心桩号0+000.00~河4+339.72、1#支0+000.00~河0+252.17、2#支0+000.00~河0+739.90、3#支0+000.00~河0+165.85及葛马河支流)。 | 实际建设情况:治理河段总长为5.46km。**防洪护岸工程7861.20m,清淤总长5.46km,****中心桩号0+000.00~河4+339.72、1#支0+000.00~河0+252.17、2#支0+000.00~河0+739.90、3#支0+000.00~河0+165.85及葛马河支流)。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堤防工程 清江河河段起点位于马路上村,终点位于清江村亲亲田园下游落水洞处,干流一段,支流3段共4段(中心桩号0+000.00~河4+339.72,**堤防且全程清淤、1#支0+000.00~河0+252.17,**堤防且全程清淤、2#支0+000.00~河0+739.90,**堤防且全程清淤、3#支0+000.00~河0+165.85,**堤防且全程清淤)。其中**防洪护岸工程7861.20m,左岸**堤线长度为4270.10m,右岸**堤线长度为3591,10m,堤防型式为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治理河段全程清淤。 葛马河支流河段起点位于河对门处,终点位于葛马河支流与干流汇口处,治理长度313m,**M7.5浆砌石固脚290m,清淤313m;葛马河治理段起点位于葛马河支流与干流汇口处,****幼儿园处,治理长度85m,本河段已建堤防,清淤85m。综合治理长度5457.92m。 (2)清淤工程 清淤总长5.46km,****中心桩号0+000.00~河4+339.72、1#支0+000.00~河0+252.17、2#支0+000.00~河0+739.90、3#支0+000.00~河0+165.85及葛马河支流) | 实际建设情况:(1)堤防工程 清江河河段起点位于马路上村,终点位于清江村亲亲田园下游落水洞处,干流一段,支流3段共4段(中心桩号0+000.00~河4+339.72,**堤防且全程清淤、1#支0+000.00~河0+252.17,**堤防且全程清淤、2#支0+000.00~河0+739.90,**堤防且全程清淤、3#支0+000.00~河0+165.85,**堤防且全程清淤)。其中**防洪护岸工程7861.20m,左岸**堤线长度为4270.10m,右岸**堤线长度为3591,10m,堤防型式为M7.5浆砌石重力式挡墙,治理河段全程清淤。 葛马河支流河段起点位于河对门处,终点位于葛马河支流与干流汇口处,治理长度313m,**M7.5浆砌石固脚290m,清淤313m;葛马河治理段起点位于葛马河支流与干流汇口处,****幼儿园处,治理长度85m,本河段已建堤防,清淤85m。综合治理长度5457.92m。 (2)清淤工程 清淤总长5.46km,****中心桩号0+000.00~河4+339.72、1#支0+000.00~河0+252.17、2#支0+000.00~河0+739.90、3#支0+000.00~河0+165.85及葛马河支流)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大气环境 设置围挡,降低扬尘对施工场地周边及邻近居民的影响,配备洒水车,对施工场地或进出道路洒水;物料堆放时加盖篷布、物料运输采用罐装或袋装运输;控制车速,选用燃烧效率高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加强对机械设备的养护;开挖淤泥经淤泥罐车运输至临时堆场设置的淤泥干化场进行自然干化,在淤泥干化场设置施工围挡,并喷洒一定量的生物除臭剂。 2、水环境 对基坑废水设置10m3沉淀池,投加絮凝剂,抽取上清液回用于小范围生产或洒水降尘;对混凝土拌和****施工中心各设置1个5m3收集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居民住户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对于淤泥脱滤液,在临时淤泥干化场四周设置30m的排水沟,并各设置1个25m3的沉淀池收集沥出的废水, 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 3、声环境 固定噪声:①从声源上控制:选用符合环保规定的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午间12:00~14:00及夜间22:00-8:00期间施工;③项目距离居民区最近距离为15m,施工过程需在靠居民区一侧设置高度为2.5m围挡;④建设与施工单位还须与施工工区周围单位、居民建立良好的关系,及时让他们了解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并取得大家的共同理解。交通噪声:①加强施工运输车辆管理,材料运输等汽车进场安排专人指挥,减少病车上路、白天运输、对外交通干线上的运输车辆特别是居民点处设置警示牌,禁止鸣笛,提醒来往车辆减速慢行;②加强道路养护和车辆的维修保养;③环评要求渣土运输车辆需在白天进行运输(8:00~12:00,14:00~18:00),且在运输过程在路过居民聚集点或存在较近居民点的道路时,禁止鸣笛并且降低运输车辆行驶速度,避免对渣土运输路线途中居民点形成噪声影响。 4、固废处置 弃渣由施工单位运至工程区西南侧的弃渣场进行处置,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在对弃渣(包含全部淤泥)运输过程需对运输车辆进行密闭处理,以减小对沿途环境影响;清障废物及****公司进行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采取定点桶装收集、定期清运至附近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废机油用容器进行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1间,5m2),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5、生态环境 设置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及施工临时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1、大气环境 设置围挡,降低扬尘对施工场地周边及邻近居民的影响,配备洒水车,对施工场地或进出道路洒水;物料堆放时加盖篷布、物料运输采用罐装或袋装运输;控制车速,选用燃烧效率高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加强对机械设备的养护;淤泥清理到河道边坡上部收集成堆,经压滤机压滤后(含水率60%左右),利用5t自卸汽车密****政府指定地点处置,并喷洒一定量的生物除臭剂。 2、水环境 对基坑废水设置10m3沉淀池,投加絮凝剂,抽取上清液回用于小范围生产或洒水降尘;对混凝土拌和****施工中心设置1个5m3收集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居民住户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对于淤泥脱滤液,引入压滤机旁设置的沉淀池(10m3)沉淀,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 3、声环境 固定噪声:①从声源上控制:选用符合环保规定的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午间12:00~14:00及夜间22:00-8:00期间施工;③项目距离居民区最近距离为15m,施工过程需在靠居民区一侧设置高度为2.5m围挡;④建设与施工单位还须与施工工区周围单位、居民建立良好的关系,及时让他们了解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并取得大家的共同理解。交通噪声:①加强施工运输车辆管理,材料运输等汽车进场安排专人指挥,减少病车上路、白天运输、对外交通干线上的运输车辆特别是居民点处设置警示牌,禁止鸣笛,提醒来往车辆减速慢行;②加强道路养护和车辆的维修保养;③环评要求渣土运输车辆需在白天进行运输(8:00~12:00,14:00~18:00),且在运输过程在路过居民聚集点或存在较近居民点的道路时,禁止鸣笛并且降低运输车辆行驶速度,避免对渣土运输路线途中居民点形成噪声影响。 4、固废处置 弃渣由施工单位运至工程区西南侧的弃渣场进行处置,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在对弃渣(包含全部淤泥)运输过程需对运输车辆进行密闭处理,以减小对沿途环境影响;清障废物及****公司进行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采取定点桶装收集、定期清运至附近环卫部门指定地点;施工机械突发故障废机油用容器进行收集后直接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5、生态环境 设置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及施工临时措施。 |
| 1、未设置淤泥干化场,淤泥脱水机转运均采取恶臭防治措施 2、淤泥脱滤液引入压滤机旁设置的沉淀池(10m3)沉淀,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 3、未设施工期危废暂存间,施工机械突发故障产生的少量废机油直接交危废单位处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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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 已落实 | 地表水环境质量已监测并达标 |
| 1 | /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 | 已落实 | 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现状已监测 |
| 1 | 河道治理工程既是一项防洪工程,也是环境保护工程,运营期无任何污染物产生及排放。随着施工结束与绿化措施的实施,治理河段因施工造成的植被破坏已逐渐得到恢复;随着水质的改善,大部分水生生物将逐渐恢复至施工前水平,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 河道治理工程既是一项防洪工程,也是环境保护工程,运营期无任何污染物产生及排放。随着施工结束与绿化措施的实施,治理河段因施工造成的植被破坏已逐渐得到恢复;随着水质的改善,大部分水生生物将逐渐恢复至施工前水平,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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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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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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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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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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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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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