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鸿厦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混凝土砌砖、铺地砖生产线项目环境保护阶段 性验收监测报告表

审批
安徽-合肥-肥东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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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混凝土砌砖、铺地砖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性质

**√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建设地点

**省**市****社区合白路东侧

主要产品名称

铺地砖、混凝土砌砖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60万m2铺地砖、40万m2混凝土砌砖

实际生产能力

年产60万m2铺地砖、40万m2混凝土砌砖

建设项目环评

时间

2025年3月

开工建设时间

2025年5月

调试时间

2025年7月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2025.8.26-2025.8.27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分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晟创环境技术服务有

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

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投资总概算

1600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33

比例

2.06%

实际总概算

1585万元

已实施环保投资

33

比例

2.08%

验收监测依据

(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15

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版)》,自2018年

12月29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修订)》,自2018年10

月26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1年12月24日通过,自2

2022年6月5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起

施行;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

1日起施行;

(8)《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文),国务院,2013年9月12日起施行;

(9)《**省环境保护条例》,**省****委员会,2017

年11月17日修订,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10)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

收暂行办法》,2017年11月22日;

(11****办公厅,《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

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环办环评函〔2017〕1235号),

2017年8月3日;

(12****环境保护部公告2018年第9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

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2018年05月16日;

(13)《混凝土砌砖、铺地砖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晟创环

****公司;

(14****分局《关于混凝土砌砖、铺地砖生产线项目环境影

响报告表的批复》(环建审〔2025〕1016号,2025年4月28日);

(15)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620849W001V),2023年05

月30日;

(16)项目的其他资料及文件。

验收监测评价

标准、标号、级

别、限值

1、废气

本本项目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省地方标准《砖瓦工业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62-2023)中表2大气污染物限值。

表1-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生产过程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3)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颗粒物

原料燃料破碎及制备成型

10

生产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

筒3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省地方标准《砖瓦工业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62-2023)表3相关标准限值。

表1-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监控位置

浓度限值(mg/m3)

颗粒物

企业边界

1.0

表1-3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监控位置

浓度限制mg/m3

企业边界

颗粒物

1.0

2、废水

生活废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或车辆冲洗;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

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均不外排。

3、噪声

项目区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2类标准。

表1-4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2类

60

50

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

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总量控制指标

总量控制分析:根据**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新增大

气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17]19号)要求,本

项目为**项目,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171t/a,

实际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0.069t/a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